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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Flower?恩爱(3 / 4)

作品:《星星上的花2

明明书皮我都已经重新包过了,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老妈发现异样。

我还在扭捏着,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忽然立起上身,手一伸就把我手上的书捞了去。

翻了几页,轻轻的笑意就溢满了他的眉梢眼角。

在他俊逸的笔迹边,有着无数我添上的小心情——

想你。

你在哪儿呢?

今天考砸了,好想抱抱你。

……

我捂着脸装死,下一秒,就被那个人卷进了怀里,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脑袋就埋进了他的胸膛里。

迅速升高的体温像一团无形的火,带着青春年少时的心跳在我们之间汹涌着、跳跃着。

无声无息地缠绵了一会儿,听到他轻笑的声音。

“看来你今天能变成绘本作家,我是你当年练习的好素材啊。记得你还为我画过漫画吧。”

我死也不抬头。

他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已经越来越长了,披在身后,像小毯子。

他的指尖像弹钢琴一样在我的发间滑动,弄得我麻麻痒痒的。

“程安之同学,真的不要交流一下美梦成真的感受吗?”

这气定神闲的调侃,真的是那个温和优雅的封信吗?

我想了想,一咬牙把头伸出他的怀抱,把脸凑到他的面前,满意地看到他瞳孔里小小吃了一惊的反应。

我说:“那个……其实,那些暗恋你的漫画,我还留有一部分,你现在要不要看?”

我才不要告诉他,美梦成真的感受。

在和他相处的过程里,我已经深深地明白,这场爱恋是从我开始,我这一生,大概都要被他各种调侃欺负了。

虽然,我那么愿意。

其实,我曾经无数次地感恩自己的幸运,一路走来,身边的每一个人,在看似匆匆的身影后,都是满满的故事,每一个人的故事,或许都比我更精彩。

无疑,我是幸运的。

幸运的是,我从最初最简单的开始,坚持到了现在。

世间有各种嘈杂的声音,影响着我们的初心,也许只有聋子和傻瓜,可以不受影响。

我因傻而幸运。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我还是想这样告诉自己:

不要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遥想它落下时的悲伤;不要在雪花飞舞的美景中,为它来日的消融而哭泣。在我们相信爱的年纪,不要害怕失去和分离。

如果有一天美梦成真,你会发现,是那个最初的白衣少年,每一天都让你有着初恋的美丽心情。

29.镜里双鸾到白头

又是一年开学季。

因为上次和封信偷偷回母校的时候,被当年的教导主任郭老师认出,加上在我的同学会上露了一面,封信的名字又逐渐出现在了我们的校友圈里。

正值母校三十周年建校庆典举行,郭老师特意给封信打来了电话,希望他能参加,说当年的很多老师都想借此见见他。

封信倒没有推辞,只是和我说了一声,要我也准备一下一起前去。

想到要面对那么多旧日老师和优秀校友,我还挺忐忑的,小虾米心情发作,晚上都有点儿闹失眠。

幸好那个日子很快就到来了。

那天一大早,我就开始爬起来各种梳妆,和我同住的七春阴森森地损我:“啧啧,果然恋爱的人都低到尘埃里,程安之你这是怕给封信丢面子……”

我从一大堆裙子里探出头来,哭丧着脸:“七春姐我亲爱的姐,你能说句话安抚一下我不安的心吗?”

七春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又啪地按亮了我的手机,主屏幕上封信的脸堪称完美地看着我们。

她再次提高分贝啧啧啧了几下,然后下结论:“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没错,封信这次带你去,面子是丢定了。”

我拿着一条真丝裙子扔向她的脸:“好了,从现在开始请你安静如龟……”

互损归互损,七春还是那么够义气,当她陪着我一起准时赶到学校时,学校里已经是人山人海。

巨大的朝气蓬勃的青春音乐在整个校园回荡,熟悉的热血感瞬间点燃,背上的鸡皮疙瘩都瞬间起来了。

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人随时随地如遇初恋般点燃,那大概就是曾经的青春回忆。

那些回不去却深刻心间的闪亮日子。

远远地,我看到操场主席台那里,封信站在几个校友和老师中间的身影。

他举手投足,自成焦点。

一个恍惚,仿佛时空错转。

我爱的那个少年,依然穿着白色的衬衫,在如瀑阳光下,在熙攘人群间,在每一个角落,他都能轻易吸引我的视线。

他让我贫瘠的青春,变得完美而丰盛。

正式的庆典还没有开始,各个年级各个班的学生正在操场上排着队,现在的校服好像已经有所改良,不再是一味的宽大,显得更加玲珑有致青春活力,颜色却依然是如水的淡蓝。

封信的目光似乎是不经意间,向我这边扫来。

他发现了我,立刻朝身边的人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大步向我走来。

我瞬间感觉到那一片的老师和校友们都调转了目光焦点,随着封信迅速走近的身影直接定位在我身上。

封信朝七春点了点头,我还存着一点点逃避的侥幸,他却已经从容地拉起了我的手,把我带到了刚才的人群里。

“程安之!竟然是你!”封信还未开口介绍,一个浑厚的男声带着欣喜,提高了声调喊出我的名字。

我定晴看去,见是一个剑眉星目的男人,似乎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是谁。

对方热情地伸出手来:“我是唐凯啊!美术社的!”

我“啊”了一声:“唐凯社长!!”

竟然是那时学校的美术社长唐凯。

记得那时,他和封信关系还不错,我也因为加入了美术社参加了一些社团活动的原因,和他有一些交集。

但当时封信也好,唐凯也好,都是学校里众女生仰慕的闪亮人物,而我只是角落里最不起眼的那棵小草。

所以,对于唐凯一眼认出我并叫出我的名字,我挺意外的。

唐凯看看我,又看看封信,恍然大悟冲他道:“想起来了!我说你那时候怎么突然问我美术社里是不是有个叫程安之的女孩子,敢情你那时就有心了吧!”

我不敢相信地扭头看封信,他却只是笑而不语,拍了一下唐凯的肩道:“林夏快生了吧?”

唐凯顿时喜上眉梢:“是啊,下个月预产期,所以今天没要她来……哎,我说你小子不用去我家探望啊,我好不容易把女神追到手成了媳妇,你一出现她又春心荡漾就前功尽弃了!”

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掏出手机佯装要拨:“我要立刻打电话给林夏告诉她!”

封信摇手:“别闹别闹。”

我忽地想起林夏好像是那时和封信一起画过墙画的女孩儿,没想到她最后竟然和唐凯走到了一起。

唐凯还在张牙舞爪:“程安之,你可把封信看好点儿,这小子重出江湖对我们可不是好消息……”

话未落音,他已经被封信直接勒颈,白眼直翻,周围阵阵哄笑。

这些都已经在职场里崭露头角绽放光芒的精英,穿着笔挺西装,一回到这个曾经出发的小小校园里,却仿佛又重新变回了那一年无虑亦无忧的少男少女,疼痛也是快乐,流泪也是甜蜜。

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封信仿佛在不知不觉中重新找回了那个少年时的自己。

有时看天,有时看云,有时在人群熙攘中淡然,有时在意气风发里坚定。他清楚自己要去的方向,也不畏惧人言的干扰带来迷茫。

他重新拥有了不大不小的生活圈子,一切变得自然而温暖向上。

他的生活中有了亲人、朋友、事业伙伴,各种赏识,各种质疑……还有终于敢于拥抱他的我。

今天来参加庆典的历届校友嘉宾不少,我和封信虽然坐在人群的角落里,但很快我就感觉到看向他的目光越来越多,远远近近都有一些小小的私语和友好的指点,时不时还有人越过人群和他打招呼。

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瞩目待遇的我有些坐立不安。

我沮丧地暗骂自己没出息,抱得男神归好像也不敢骄傲,反倒觉得自己做错了事似的。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感觉到手被人拉了一下,封信示意我跟着他走。

然后,我们俩就自认为偷偷的,但实则是在大把观众的目光追逐下公然离场了。

我们一口气走到一栋教学楼里,才停下脚步。这个位置是教学楼的后门,不对着操场,我左右看看,又看看封信,傻傻地笑了起来。

他问我:“笑什么?”

我小声地说:“突然想起了你当年的样子。”

他思考了一下,不确定地问:“让你肃然起敬吗?”

我摇摇头:“让我垂涎三尺……”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应该咬舌自尽,一看他的表情,就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果然,他露出一脸都不怎么想回复我的表情,直接开始爬楼梯。

越爬越眼熟。

直到站到四楼走廊尽头的那间教室门口,我才终于脱口而出:“这是你当年的教室啊!”

对他的教室位置,我大概比对自己的教室位置更熟吧。

熟到有一次午睡后不清醒,直接闭着眼睛就晃悠着进了他们班的门。

虽然不知道那时他有没有在教室里,但已经基本坐定正在自习的学长学姐们对我一阵哄堂大笑,让我瞌睡全醒落荒而逃,却也够我窘上很久。

本来这样的乌龙在学生时期时常有人产生,我也不是唯一,所以我一直祈祷他不会记得那次的我。

但自从他表示自己记性很好很惊人后,我其实对过往的每一个自己都可能不太记得的黑点不抱什么希望了。

教室的门都开着,学生们全在下面的操场上参加庆典。

封信伸出右手来,握住了我的左手。

走进了他当年的教室。

忽然之间,空气就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