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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看不上家族式的银行!】(求月票!)(3 / 4)

作品:《我要做港岛豪门

吴光耀在廖创兴存款500万港币,所带来的效应绝对很大,因为吴光耀在港岛是绝对的首富;

而且为人有信誉,对待穷人非常的友好。

廖创兴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答应了吴光耀的要求。

因为他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是宣告破产,接受清盘;

第二个是割肉护行,以求来日东山再起。

而吴光耀所提出的条件,算不上真正意义的让廖宝珊割肉;

因为吴光耀给价550万港元,这块地皮本身的价值也就600多万港币左右。

但是不要忘了,吴光耀提出存款500万港币到廖创兴银行,这个效应价值百万港币都不止。

而廖宝珊其它的物业可就不是这样割肉的了,起码损失两成左右;

也就是100万的物业,廖宝珊仓促售卖,可能只得到80万港币;

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急需用钱,相当于谈判的底牌泄露了!

这还不包括未来的升值空间。

如果他不仓促售卖,那么他‘缩水抵押’的物业就会损失4成。

“成交,吴生,看你也是有准备的来,我们可以马上就签订合同,然后宣告你存款500万港币到我们廖创兴银行。”

“当然!”

合同签完之后,廖宝珊和吴光耀立马召开记者会,当天就宣布了这件事!

立马在港九引起了震动,大家都在讨论。

“廖宝珊是找到了靠山了啊,而且这个靠山很大啊!”

“看来财神爷当了廖宝珊的贵人了啊!”

“找到靠山又如何,这次大家挤提的原因就是,廖宝珊挪用了储户的钱去炒房,所以声誉必受影响。想要东山再起,不知道要多少年了!”

“总比倒闭的好吧!”

廖宝珊在和吴光耀达成协议之后,终于振作起来,立马赶往汇丰和渣打,提出求救。

“你们汇丰银行是港岛银行公会的常务会员,还兼港岛中央银行的权利和义务,你们有责任维持银行的秩序!再说,我的资产本身是足以抵储户的存款的,只是一时卖不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