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2.彼之良药,我之毒药(2 / 3)
作品:《音乐系导演》“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其实,说白了,还是一个保守和开放的问题。”王逸凡淡淡地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好莱坞的分级制度,可以说是非常开放,放到国内来实行的话,那就不止是开放,而是激进了。”
“好莱坞扎根于北美,他们的分级制度,是依托于他们的法律的基础上的,而显然他们的法律并不适用于我们华国,比如宣扬暴力,在北美,并没什么问题,但是在国内,这却是违法的。”
“所以,暴力血腥,乃至于涩情的电影,在北美可以拍,可以评级,哪怕是限制级,但是它首先并不违反北美的法律,可是如果在国内,这些东西,本身就是和法律相悖的东西。”
“所以,好莱坞的那一套,说是比较成熟的制度,实际上,只是仅限于好莱坞!”
“彼之良药,我之毒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国内的审片制度固然有这样那样的不成熟的地方,但是首先,我们国内的电影市场,本身就还不够成熟,所以,我还是那句话,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你认为合理的东西,真的拿去实施了,是要出大乱子的,因为,我们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问题,而电影审片制度,却是面向全国人民的,宁可保守一点,至少不会出大问题,也不要随便胡乱尝试!”
王逸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点到即止。
审片问题,私底下他当然可以沟通,可以谈,但是公开场合,指望他去当那把刀子,去做急先锋,这些人在想屁吃呢。
而且,王逸凡也的确这么认为的。
其实就跟很多法律法规一样,大家都觉得,有些事情应该重刑判罚,可是为什么说了那么多年,讨论了那么久,却没有改变?
因为,全国一盘棋,任何一点改变,都有可能出大问题。
所以才需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因为大众只是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比如,很多人都觉得,律师给罪犯辩护很不合理,就说律师丧尽天良啊,助纣为虐啊之类的。
可是实际上,从大方面来说,谁敢说这个人不是冤枉的?
那么如果等有一天,你被冤枉了,这个时候,你再来看待这个问题,是不是又会有不同的想法?
同样的道理,国内的电影审片制度,的确很保守,很多时候,甚至让人弄不明白,标准到底在哪里。
可是存在即合理。
哪怕国内的电影审片制度不够完善,但是华国的电影市场却依然蓬勃崛起,国内也在这样的基础上拍出了不少好电影,这说明,这个审片制度就算不够完善,但是至少,不会出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