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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明月逐人来,行歌尽徘徊(完)(2 / 2)

作品:《重莲劫

他的提议却被明应反对。

明应的原话是“她不如明胭,又是外人,不合适。还是废了她的修为,尽早打发掉,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得好。”

当夜,明月被关回弄絮阁等待第二天的审判时,明家的报丧钟响起——明戡没了。

明月估计也是没了盼头,心灰意冷,差点从弄絮阁顶头跳下来摔死。

还好明战带着明戡的遗书及时赶到,接下了明月。

明戡的遗书中决定,将家主之位传于明月。

明月是外人?好,他便自作主张把明月过继给大哥明戬,改了阿冉的名字,从“月”字辈,改叫明月。

明月不如明胭?好,他便将自身剩余修为附在传家信物上,一并传给明月。

信的最后,只有一句话是留给明月的“阿冉,代我看顾好明家,看顾好小雪。”

“阿冉这孩子也是傻,就因为这句话,给明家当牛做马了整整三年。”阿鹿在最后说道。

“那你呢?你的法力又是怎么回事?”见阿鹿停下,千叶追问道。

“阿冉得了明戡法力,是比明胭强了不少,但我那姐姐可不认。还想着废她,一气之下,我也将法力都渡给她了。”

说着,阿鹿叹了一声:“唉,年少轻狂啊,事后我才想起对不起明胭,现在看来,也没对得起阿冉。”

千叶难以理解地界凡人的爱恨情仇,只关注到修为之事:“你们明家的修为可以随意让渡?”

“自是不可!如今告诉你也无妨,通明术为一脉传承,冥相随着冥契留下来的家主信物,可以汇聚族人的通明术,这也是为什么明家人喜欢老母猪。”

“所以,冥相收回冥契,你们族人的法力,也会被尽数收回?”

“差不多是这样。”

“那你们何必一定要废除冥契?”在千叶看来,冥契的存在不止扩大了明家血脉,也让明家掌握了非凡的能力,比之个别子嗣缩短的寿命,整体还是利大于弊。

阿鹿喝净最后一口茶道:“子非我族之人,安知我族之苦?”

不仅明家之苦千叶不能认同,就连明月一心求死,她如今也不能理解。

但她明白人各有志的道理,并不强求:“行吧,你们爱如何便如何。”

“那千叶姑娘可想好了一月后召唤冥相的地方?”阿鹿把自己的茶盏收回鸡窝脑袋。

千叶想了想回答:“只要不在明家,何处都可。”

主动召唤冥相不是轻松之事,一般须得借助中元之日,冥界大门敞开之便利。不过冥相定下时间自来则轻松不少,只需消耗一些施术者的寿元,对于地点的要求不高。

阿鹿便问:“就近,那便在清风岭之下吧,阿冉的身子不适合长途跋涉。”

双方达成共识后,阿鹿想起之前的交易,叫住一脚踏出门槛的千叶道:“千叶姑娘可还记得引见冥相的报酬?”

原本的交易是阿鹿劝说明月出手。可实际上,明月知晓霉娘之事后,念于双方互惠,是主动相助的,千叶本不必提供报酬。

不过千叶还是回了身,从乾坤袋中找出一个破旧的竹简扔给阿鹿:“就这个,爱要不要。”

阿鹿接了竹简,拿正一看,注牌上写着书名《冥修三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