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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我缺个后娘(二更)(1 / 2)

作品:《家养锦鲤小医妻

另一个叫赵八斤的笑道:“我知道天宝的小媳妇是谁,就是鸭血粉丝店的小掌柜,不仅人长得标致,厨艺更是一绝。”

又有人接着道:“不仅会厨艺,还懂医术,我可是亲眼瞧过她当街救人呢。”

“我天,天宝这是娶的什么神仙娘子,长得好看,厨艺好,还会医术。”潘烨羡慕的两眼冒星星,扯扯李逢君的衣袖道,“你媳妇有没有姐姐妹妹什么的?”

原来大家都好奇李逢君的媳妇生得什么模样,当然也有见过王落花的,毕竟鸭血粉丝店那么有名,这镇子也不大。

不管见过还是没见过的,都跑过来一起悄悄躲在一旁瞧热闹。

李逢君嘻嘻笑道:“有啊。”

潘烨眼睛一亮:“那给兄弟我介绍介绍呗。”

李逢君嘿嘿笑道:“妹妹年方六岁。”

潘烨脸色一垮,用一种幽怨的小眼神盯了李逢君一眼,又瞧了瞧他手里捧着的包子;“天宝,我觉得你应该适当安慰一下我受伤的心灵。”

说完,又朝着包子努了努嘴。

“想的美,这是老子媳妇送的,还要留着晚上吃呢。”

“你瞧瞧……”潘烨望向大家,“这家伙小气的。”

“对呀,天宝,你实在太小气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独吃吃不如众吃吃。”

“对对对,独吃吃不如众吃吃。”

几个人一哄而上,打闹成一团,李逢君连塞是塞,只塞到嘴里一小半,其余的都被抢了。

潘烨吃了一口,连声夸赞:“这包子味道真是绝了,你媳妇的厨艺怎么就这么好呢。”

“这是老子的丈母娘做的。”

“啊?”潘烨惊讶的瞪大了双眼,“原来你丈母娘厨艺也这么好啊,怪道你家媳妇厨艺好,天宝你真是太幸福了,要不将你丈母娘介绍……”

他冲着他挑挑眉毛。

李逢君听得嘴角直抽抽:“你个大变态,竟敢肖想老子的丈母娘!”

说完,他扬起拳头就要打,潘烨一边躲一边笑道;“你想哪儿去了,我可不缺媳妇,我缺个……后娘。”

“好哇,你还想着老子的丈母娘做你后娘!”

他追过去将潘烨好一顿捶,直捶得他连连告饶,旁边的人站在那里哈哈大笑。

“何人在此大声喧哗!”

突然,一声冷喝传来,大家就看见一位身材瘦长,脸色很重,年约四十的男子走了过来,正是学馆里最严苛的先生,正好也姓严,单名一个肃字。

名如其人,比以严厉闻名的温知年还要严厉,不仅严厉,还迂腐固执。

都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他和温知年都是严苛之人,偏偏互相看不顺眼,两个人因为教学之事时有争执,弄得馆长贺兰泓很是头大。

僻如温知年认为李逢君的文章写得好,标新创异,一字一珠,比甲班的学生都好。

严肃却认为犀利偏激,哗众取宠,远不如甲班的李逢秋中规中矩的文章来得好。

当然,他不得不承认李逢君的确有些小聪明,只是他太喜欢剑走偏锋。

这样总喜欢在悬崖边上走的人,总有一天会失足掉下悬崖摔个粉身碎骨。

他在明德学馆任教十年,手下的学生就算不能才华出众,争得功名,但也学得规规矩矩,知文识礼。

他深感,这李逢君很有可能就是他教学生涯的耻辱。

一见李逢君带头在闹,他本就黢黑的脸,更黑了,气得吹胡子瞪眼道:“不成体统!”

本来想叫他们全部滚回去罚抄书,恰好温知年急匆匆走了出来,他顿时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因为家中小厮来报,女儿突发高热,温知年满脸焦急,根本没注意到他。

见到李逢君在,他忙跑上前问了一句:“逢君,刚刚落花丫头是不是来过了?”

他本来不认识王落花,上次书肆比试时,并未对她留下什么印象,后来贺兰泓邀请他去鸭血粉丝店吃鸭血粉丝,他一下子就爱上了鸭血粉丝。

只要有空他就会过去,有时候,也会带着小女儿温幼仪一起去。

温幼仪独爱她家果冻布丁。

慢慢的,大家就熟悉了许多。

“是啊,请问先生有什么事?”

“我找她有急事,她走了多久了?”

“刚走,先生这会子追过去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