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明华双君(1更)(1 / 2)

作品:《陆先生的小祖宗乖又甜

成风磊大学期间和沈知书是同寝的室友。

从他的口中,沈奴知道了有关沈知书和许庭秋的一些过往。

那两人,在校期间都是校草级的风云人物,一个是明华大学商学院翩翩如玉的贵公子,是画中走出的美少年,一个是明华大学医学院的风流才子,魁伟轩昂,是行走的荷尔蒙。

在当年,不知收获了多少芳心,文学院的一位才女给他们取了个雅称——明华双君,得到众人的一致认可,后来几乎是京城的大学生圈子都知道明华有双君,风采各不同。

而沈知书和许庭秋却互不相识。

但也从旁边人嘴里或多或少听过对方的事。

比如沈知书军训时被教官单独扣下纠正顺拐,全班女生留下来陪他,俘获芳心无数的沈公子,居然是个运动白痴;比如沈知书为人谦和,公认的脾气绝佳;比如沈知书家里很有钱。

比如许庭秋入学成绩全校第一;比如许庭秋篮球打得特别好,经常代表学校参加篮球联赛拿冠军;比如,许庭秋在追求隔壁学校的校花。

这两人原本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朋友。

成风磊说,有一段时间,经常在操场看到这两人,许庭秋在教沈知书打篮球。

两位男神同时出现在操场,操场上往往围满了女生,几乎是全校都知道明华双君私交甚好。

只是后来,两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忽然翻了脸。

成风磊记得大三上学期快结束的一个晚上,沈知书从外面回来,很罕见地满脸怒意,因为从来没见过他生气,所以成风磊记忆十分深刻。

沈知书回宿舍收拾了行李,当天晚上就搬离宿舍,此后除了上课考试,成风磊很见他来学校。

学校里都在传,两位校草因为争一个女生,绝交了。

沈知书没有读研,毕业后接管了盛安集团,结婚,生子,按部就班,而许庭秋读研又读博,两人彻底没有了交集。

一直到沈知书婚后六七年,有一次跟朋友登山失足摔断了手臂,住院治疗时遇上刚下医院规培的许庭秋。

那时候成风磊已经在盛安集团混成了总裁助理,经常给住院的沈老板送文件资料,有一回刚到病房门口,就看见许庭秋两手抄着白大褂的口袋,在嘲笑沈知书:“一点运动天赋都没有,还学别人玩登山,嫌命太长是不是?”

之后,两人又恢复了联系,成风磊知道他们偶尔会一块吃饭喝酒,许庭秋喜欢喝剑南春,逢年过节,沈知书会让成助理弄几箱内供的剑南春给许庭秋送过去。

说到这里,沈奴忽然想起来父亲忌日那天,跟沈琼琚一块去沈家墓园,沈琼琚说沈知书也喜欢这款酒。

可能是朋友相处久了,会影响彼此的爱好。

“那后来呢?”沈奴问。

在她的印象里,从来没见过沈知书这号人物,如果真像成风磊说的,两人交情好,沈知书又把孩子放在好友那寄养,怎么可能多年不去探望一次。

“许医生因为一场医疗事故,被医院开除,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还惊动了卫健委。”

“之后许医生就回了老家,好像他父亲因为这件事突发心梗去世了,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吧,就是你刚出生那会儿发生的事。”

“再后来,你母亲因为生你时受了大罪,长期的心理压力导致精神出了问题,把所有的错都怪罪在你头上,几次想……弄死你。”

“最后一次你差点就抢救不过来,沈总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将错就错,把你送出去,花钱买了个同样溺死的女婴代替你。”

沈奴问:“那他去溪隐看过我吗?”

成风磊摇头:“或许是担心被沈夫人发现你,不过他每年都会准备生日礼物,以我的名义寄过去。”

沈奴想起儿时的生日,父亲总会送给他小城里买不到的漂亮衣服和精致的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