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税法(3 / 3)

作品:《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这放在其他王朝里估计是非常奇葩的事,但是对于大楚帝国而言这却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大楚帝国现在什么事最重要?争霸天下。

而争霸天下是需要钱粮支撑的,因为收税也就成为了大楚帝国治下最为重要的一项行政事务。

这从大楚帝国里税务部的庞大经费以及工作人员数量都能看的出来。

之前大楚帝国的税收工作,大多是根据一些行政机构,主要是税务部出台一些行政条例来执行,但是正式建国之后却不能一直这么干,总的有个明确的法律条文不是。

因此早期的法务部,现在的法务院的第一项重大工作,就是根据原来的一些税收条例来制定大楚帝国的第一项法律。

《税法》

而经过数个月的反复琢磨,数次删改调整后,法务院那边终于是制定了最终版本的税法,并呈报了罗志学进行审批。

法务院虽然是制定各项法律的机构,但是它本身实际上没有颁发法律的权限,一项法律要生效,是需要经过皇帝的亲自批准并昭告天下的。

而面对足足有二十多个大分类,五百多条细则条款的税法,而且里面里头还一大堆专业术语,罗志学看的眼都花了……

但是法律这东西,他也不能随便糊弄就批准了,因此哪怕是看的头晕眼花,但也硬撑着看。

遇到不了解的条文词句,还会让法务院的人随时解答。

花费了足足三天时间,这才简单查阅了一遍后的罗志学,最终才正式批准了大楚帝国的第一项法律的颁发实施。

后续大楚帝国的征税以及打击偷税漏税。抗税等是税收相关事宜,将会全面按照税法正规执行。

而不会和以往那样,根据税务部制定的模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的一系列税务条例执行。

而税法的成功制定和颁发,也是让法务院那边得到了鼓舞,当即加大了力度对其他法律条文的编制工作。

尤其是刑法和民法这两大类法律。

必须尽早出台并施行,哪怕是暂时还不够完善,有所缺陷也必须先搞出来用着先。

现在的大明律的各项民法和刑法,对于大楚帝国来说很不适合,搞的现在对一些违法事件的处理很大程度上都需要依靠地方巡警和督查以及审判官们的主观意愿。

因为根本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这一点,其实在明王朝里也差不多,对于部分犯罪分子抓不抓,判不判,判多重都在县太爷的一念之间。

哪怕是人命官司也是一样如此!

但是大楚帝国里却是不能长期这么下去,罗志学无法想象自己建立的帝国里竟然连基础的法律条文都没有,长久以往,必然是国将不国!

因此他对法务院的工作还是非常重视的,持续往法务院调派了人手,而这些人手里,相当多一部分还是有着司法经验的人员。

比如说伪明时期的一些讼师、典吏,推官等等,这些人都是非常熟悉大明律的,对各种犯罪行为也清楚的很,这对于大楚帝国在大明律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新的刑法,民法是很有帮助的。

经过罗志学的主持,法务院如今工作人员已经是超过了一百五十多人,分成若干司、处分别负责修订各项法律。

他们将会先根据大明律整理,删除一些不适合的条文,增加一些大楚帝国需求的法律条文先施行着先,以便让各地基层司法官员们好歹有个法律依据做事。

后续会慢慢持续改进,制定出来真正属于,并且更适合大楚帝国的各项法律条文,就和税法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