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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别墅预热】(2 / 4)

作品:《我要做港岛豪门

“是啊!如果此事成功了,就会一个开创先河,众地产纷纷模仿!以后买层楼的门槛就降低了,像我们这种工资100港币的,说不定也买得起一层楼!”沈宝兴喃喃自语的说道,眼里的充满着希望。

这时一层唐楼的售价,大概在两万元上下,而租赁楼宇,要支付高昂的顶手费,一层唐楼的顶手费,动辄六七千元,所谓“七千顶手,月租两百”,即顶手费一般要7000元,每月还要交200多元的租金。

虽然光顶手费就几乎是楼价的一半,但大多数人还是买不起楼。

因此,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市场需求方殷,另一方面地产市道却沉闷至极。

由于交投不活跃,看的多,买的少,那些带客人看楼的推销员,个个都成了全港九大名鼎鼎的“负气佬”,他们每天带客人往返于各楼宇之间,上下楼梯不计其数,重重复复介绍楼宇情况,唇焦舌敝,但到最后却十之八九都是没下文。赚人二分四,做到头都痹,难免怨气冲天,给脸色客人看,亦属人之常情。这种陈旧古板的推销手段,几十年不变,反过来也阻碍了交易,形成恶性循环。

在1948年以前,港岛的房屋买卖更是夸张,需要整幢买卖,因为港府只承认一幢房子的产权。

是华人吴多泰灵机一动,想出一个“分层出售”的办法,也即把每幢楼的楼宇契约分开,每层楼的业主都有自己的业权。

他和高露云律师行的师爷商量后,认为这与现行法律并无冲突,只需向田土厅办理呈禀手续即可。

果然,田土厅批准了他们的申请。吴多泰立即购入山林道46至48号,兴建了两幢五层楼,以分层出售方式推出,登报出售后,“头一日有40余人来公司询问,第二日便有百多人,其中有些落定购买,第三日就全部售清。”

所以,地产业就是先创者一步步探索出来的!

吴光耀这个先创者,注定也要被书写到史册里!

至于“卖楼花”和“公共房契(公摊)”,吴光耀打算还是让霍英栋去开创先河吧!

“卖期房”和‘卖楼花’差不多是一个道理,不过区别在于‘卖楼花’可以提前转手交易,在于一个“炒”,顾客买了‘楼花’过后,就可以转手卖给别人,从中图利。

而自己开发的‘卖期房’不会特意去炒热地产,因为自己卖的是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