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强中自有强中手(3 / 4)

作品:《刑侦日记(全集)

这是一种无色无味的高效麻醉剂,吸进嘴里与唾液结合能产生一丝生地瓜的甜味。吸进这种气体后,能使人感到浑身乏力,在瞬间沉睡过去。但如果空气流通,氧气充足,人在三五分钟后会自然苏醒,没有任何副作用。

此刻,对于安云格来说,三五分钟的时间已是绰绰有余了,足以令他摆脱对手,逃离险境。

安云格眼中射出一道凶光,心说:只好送你们一道去见阎王了!

当然,他自己事先有准备,不会被这种气体所麻醉。

几秒钟后,效果显现。魏光明是第一个被麻醉倒地的,只听“扑通”一声,他铁塔样的身子重重地跌落在地上。

安云格嘴动了动,露出一丝冷笑。

接着,安云格看见徐凯歌的身子靠在墙面上,一点一点地往下滑落。看得出他在努力克制自己,极力想坚持住,但最终还是滑到了地上。

安云格将得意的目光转到欧阳云宏脸上。

忽然,安云格感到情况不妙:欧阳云宏没能如他所期待的那样跌倒在地,而是稳如一座塑像,立在那里,如炬的目光正紧盯着自己。

这是为什么?难道这种气体对他不起作用?抑或他有特异功能,能抵抗这种气体的侵袭?或许他会气功,能控制自己停止呼吸?

不安的阴影瞬间弥漫了安云格的全身。

安云格猜想得没错。欧阳云宏的确在那一段时间里屏住了呼吸。

只要不呼吸,自然就可以免遭这种气体的麻醉。

况且,房间里的窗户敞开着,空气流通很好,那支特制钢笔的容量毕竟有限,喷射出来的这种气体分散在这个十平方米的房间里,只能在最初的一分钟内保持有效浓度。

在安云格按下钢笔开关的一刹那,欧阳云宏立刻意识到他使用了特殊武器,便做好了应急准备,屏住了呼吸。

“我宰了你!”安云格狂躁地怒骂一声,疾速掏出那三柄牛角小刀,闪电般朝欧阳云宏掷去。

第一柄直飞欧阳云宏的印堂,第二柄是咽喉,最后一柄则是胸膛。

这是安云格姐姐的情夫华尔德用三个月时间教给他的绝招,三十米内百发百中。回滨海后他每天都坚持练习,二十米内打香火从未有过闪失。

啪!啪!两声脆响,前两柄小刀被欧阳云宏躲过了,小刀落在他身后的墙上,击得白灰四溅。

但安云格出刀的速度实在太快,又准又狠,欧阳云宏的动作就慢了那么一点儿,被第三柄小刀击中了左肩胛,鲜血涌流出来,瞬间濡湿了他的衣袖。

欧阳云宏似乎没有觉察到自己受了伤。他掏出手枪,冷冷地看着安云格,依然是那种平淡冷峻的语气:“我说过,这着棋你输了!”

安云格彻底绝望了,悠悠地叹了口气,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是天意!天要灭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