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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3 / 4)

作品:《法师三定律

正如道无处不在,因此人人都可能发现道。文中的诸多批评都有复数(而彼此间并无往来)的提出者,包括许多西洋人。

甚至有我自己想到,写完发表以后,才发现原来有人早我几十年就发现这件事了,真的不要以为世界上眼睛雪亮的人只有自己一个啊。

所以,就算叫我闭嘴也没用的。假如现在看起来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说,那不过是时间还没到罢了。

若非西方人在文章里提到相关事情,我恐怕不会发现(或是要再过很久才会发现),在道教庙宇里能拿到佛教经典,如此异教共生景象,在地球上竟然不是常态。对过去的我来说,这件事习以为常到根本无法想象这种事不存在的地方,也觉得理所当然到根本不会花费精神去使这个情况得以长久持续。

在很多人身处的环境里,异教(以及同宗教的异教派)之间尽一切可能消灭对方,只能靠法律避免他们互相屠杀。情况严重到他们甚至会认为,世界上不存在没有排他性的宗教,所有宗教必定都把指责别人拜假神视为信仰必须的一部分。

在这个西化的时代,到底是要选择继承达尔文(提出演化论)的精神,对当代占据重要地位但错误的观念提出挑战,还是要继承欧文(达尔文的对手,捍卫神创论)的精神,因为那东西在西洋文化(在某些人嘴里称作人类文化,并且说成和欧文眼里的神创论一样不可挑战)里占很大位置,就盲目支持到底?

许多欧文的继承人现在还在西方社会尽一切努力想取回往日荣光(在达尔文的继承人和他们争斗的过程里,产生了达尔文鱼和飞天义大利面神教/flyingspaghettimonster。我很建议人们去了解一下这些事。之后应该就会明白一件我很清楚的事情:我在本书中对西方文化的批评,跟他们自家人比起来,根本是小巫见大巫),所谓的现代化,难道意味着把这些家伙也一起引进,并且让在西方遭到围剿压制的他们,在我们的地盘上繁荣昌盛?

是达尔文还是欧文?我选择了哪个已经够明确了。

我为什么会有这些想法的部分说完了,再来说「为什么我把这些东西放进小说里。」这是两件完全不一样的事。毕竟我也会写论说文(部落格上才有,大陆读者要翻墙才能看到),我大可写成论说文就好。事实上我的论说文读者搞不好比小说还多。

这都是玺克的错!(用力指)

我不能接受的,是为了让小说好看,或是为了作者自己方便,就扭曲人物个性。

偏偏玺克的个性就是会去钻研这些事,挡都挡不住。读者们只能透过我的描述去了解玺克,所以可能会以为是我把玺克写成这样的。但身为作者,我很清楚,玺克他就是这样,我拿他没办法。

他就和地球上各个角落和我得出相同结论的人一样,他是会凭自己的力量挖到这东西的那种人。我不能为了让自己好写一点(玺克不是时时刻刻都和我意见相同,但总的来说,他是我会愿意交流意见的那种人),就扭曲他的个性。

他是会发展高度理论,将所处世界理出条理来的人。我不可能阻止他这么做。

假如我能写完黑暗学院篇,之后才来写求职篇,这些特质也许更明显,但既然写作顺序已经是这样了,就算了吧。

以他的个性,又被「宗教」摧残了七年,不会对真神教有意见才奇怪。

换个主角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但是我在选了玺克当主角以后才发现这个问题,来不及了。

假如这套书没有腰斩,是收费作品的话,我会不会收敛一点,至少把本书的走向商业一点?或许、可能、大概,未必会吧。毕竟不管是我还是玺克都很顽固的。

总之玺克这种个性的人是主角已成定局,这套书腰斩了,也已成定局。想写商业作品,大概要重头写个新作才有可能了。下次要记得选一个比较少用脑,比较少花时间思考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