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十一章(4 / 5)

作品:《我在修罗场里狂飚演技

男儿内敛些没关系,但小家子气就拿不出手,她耐心引导一番,由先前的严肃转变为亲和。

沈旭也逐渐打开了话匣子,似乎对萧煜异常崇拜。

他的那总崇拜沈映蓉倒也理解。

那纨绔小子家世背景强大,人又生得俊,且马术精湛,通身都是鲜活的朝气蓬勃,像个小太阳般惹人注目。

甭管是谁,见到他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她沈映蓉也不例外,毕竟人家确实生得俊。

只不过品行太差,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

面对沈旭的盲目崇拜,沈映蓉毫不留情打破他的幻想,说道:“萧四郎在京城里日子过得上好,如今却来了宜州,今日阿宝得好好学一学什么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当即把吴阅听到的传闻同他说了说,沈旭顿时露出无法直视的表情。

沈映蓉摇团扇道:“那等聚众招妓,草菅人命的权贵,外表光鲜,骨子里肮脏得要命,纵使他再夺人眼目,阿宝心里头也该有评判。”

沈旭皱眉道:“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沈映蓉:“权贵子弟,身上难免有恶习,不把平民当人看的比比皆是。

“他虽是明珠,也不过徒有其表,阿宝无需对他崇拜,更无需自惭形秽。”

沈旭点头,想起在春雨园萧煜看自家长姐的眼神,想说什么,终是止住了。

方才她已经说过那人的品行,一个敢不顾家族声誉聚众招妓且闹出人命案的东西,莫要污了长姐的眼。

到了分头的牌坊那边,沈旭下车与吴阅互换,双方道别,各回各家。

吴阅好奇道:“惠娘同阿宝都说了什么悄悄话?”

沈映蓉道:“阿宝太过胆小,男儿小家子气不成体统,我同他说了说。”

吴阅道:“他才十三岁,往后经历的事情多了,自然能立起来。”

沈映蓉:“十三岁也该学着为人处世,多涨涨见识了,倘若日后运气好入了仕,跟官场上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只怕得哭鼻子。”

这话吴阅倒是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