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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杜绝冤案(1 / 3)

作品:《大明诡事录

在阴暗潮湿的监狱中,骆安眉头紧锁,眼下身处这局促的环境,诸多问题也不方便多问,于是他暗自决定,晚点一定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单独对那个道士进行一番审问,以求真相。

随后,骆安与刘文远并肩走出了那令人压抑的监狱。刘文远一路上显得有些忐忑,小心翼翼地试探着询问骆安:“大人,依您之见,此案是不是就可以结案了?”

骆安目光凌厉地看向刘文远,质问道:“刘大人,难道您就从未想过这道士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吗?你们可有找到更有力的证据?”

刘文远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回应说:“大人,妖眚事件由来已久,历朝历代均有相关记录。它们向来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神秘莫测,根本难以找到切实的证据。但此道士的确嫌疑最大,只要让全城的百姓都认为是妖道为了修炼邪术所为,此事就不会被谣传成是妖眚现象。如此一来,也能尽快平息风波,消除百姓的恐慌。”

骆安语气严肃地说道:“刘知县,难道只是因为有嫌疑就认定是他所为吗?你以为百姓真的会如此轻易相信吗?此道士就住在城外三十里的鹿山,城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他这三十年来都未曾作恶,为何偏偏这次突然作恶?这其中的缘由,难道不应该好好查清楚吗?”

其实刘文远心里又何尝不知其中的蹊跷,历来妖眚事件都是朝廷所忌讳的。宪宗时期那么多起妖眚事件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这一次恐怕也难以轻易查清。

为了尽快结案,拿和尚道士背锅也不是第一次了,只要能尽快平息这场风波,消除百姓的恐慌,上头的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主要也是因为当朝的道士和僧人的地位并不高,由于朱元璋曾当过和尚的缘故,因此他对那些不守清规戒律的和尚或道士极为痛恨。甚至还发布过诏令:“但凡火居道士,允许他人以兵诈取银三十两、钞五十锭,倘若无有,打死不论!”

所谓火居道士,指的是有家庭妻儿的道士,火居道士也包括和尚,也有称之为“火宅僧”。全真教成立后规定了出家制度,凡入道者皆要出家修行,全真教不娶妻,正一派可以娶妻生子。

然而,朱元璋一刀切,只要是道士或僧人,在外找了女人或结婚生了孩子,一旦发现就可向其索要钱财,如若不给,就可以直接打死。

因此,无论和尚和道士一旦被牵涉某些案件,想要出狱就很不容易了,这也是为何发生妖眚事件后,时常会拿他们来背锅的原因之一。只要能结案,没有谁会在乎是否是真的冤枉了。

这一次朝廷派锦衣卫到来,目的不也是为了尽早结案早日平息吗?

然而,骆安的心中却有着坚定的原则,他不想亲眼见证一次冤案的产生。随后,他目光坚定地对刘文远说:“到时我再亲自审一审。”

刘文远满心疑惑,诧异问道:“那大人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