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进一步阐述用工政策(3 / 4)

作品:《造个仙境给谁1屈香火

“那刚才帮忙搬泡沫板算不算?”又有人问。

老村长望向了屈香火,屈香火想了想就:“有参与搬泡沫板的人,都视为向开发区表示善意的行为,如果持续下去,经程成文认定,可视为参与用工,记为一定的工分,上报办事处备案,可用已经获取备案的工分,换取办事处向外提供的兑换物品,如打火机、小刀,以及刚刚弄回来的本子、铅笔和元珠笔。还有安装电灯。”

胡逸明的爸爸胡西坡问说:“八子及家人喜欢和需要可兑换的物品时,那怎么办?”

又是新问题,老村长又回答不了了,只好又望向屈香火,等待示意。

屈香火想了想回答:“因工作需要特定物品,由八子直接来办事处领取备案;如果家庭自己或个人需要,则需要用工分兑换。由于八子都负责一定方面的开发区工作,他们上报每天用工的情况,也必须把自己计算在内并上报。因开发区需要到城里打工,也属于开发区用工,由老村长主任登记用工情况,并自动备案。八子家属参与领导的特定工作,视为参与开发区劳动,记工分。”

“原来一视同仁呀!”

“那我们可不可以自动报名参与劳动呢?”有人又提出新问题了。

老村长一想,这属于他的职权范围的事,便马上回答说:“这个可以,有两种:1是主动定向参与、2是不定向听取安排参与。”

又有人问了:“那干一天多少工分呢?”

老村长又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再次望向屈香火。屈香火又想了想说:“这个由八子申请用工时,根据工作性质事先约定。当然与工作重要程度、和劳动强度大小相关。”

“知道了,工作越重要、劳动强度越大,赚的工分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