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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8集(2 / 4)

作品:《史册

布隆迪银行业

根据布隆迪《中央银行法》和《银行监管法》的规定,布隆迪各银行和金融机构受布隆迪财政部统一领导。布隆迪共和国银行行使央行职能,给国家金库垫款,在政府指导下制定官方汇率和发行货币,确定贷款的最高限额和管理外汇等。

布隆迪现有银行有:

 布隆迪共和国银行。

 拥有7家商业银行,分别为:互助银行(InterBank),布琼布拉信贷银行(BCB)、布隆迪商业银行(Bancobu);布隆迪管理与资金银行(BGF)、Finbank、ECOBANK,布隆迪商业与投资银行(BBCI)。

 拥有2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布隆迪国家发展银行(BNDE)和城市住房促进基金(FPHU)。

 拥有26家微小金融机构,从事个人外汇兑换业务。此外,东南非贸易发展银行(PTA)总部名义设在布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