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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集(1 / 2)

作品:《史册

宾夕法尼亚:罗伯特·莫里斯、本杰明·拉许、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莫顿、乔治·克莱谟、詹姆斯·史密斯、乔治·泰勒、詹姆斯·威尔森、乔治·罗斯

Delaware:GEORGEREAD, GUNNING BEDFORD, JOHN DICKINSON, RICHARD BASSETT, JACOB BROOM

特拉华:乔治·瑞德、小冈宁·贝德福德、约翰·迪金森、理查德·巴塞特、雅各布·布朗

North Carolina: WILLIAM HOOPER, JOSEPH HEWES, JOHN PENN

北卡罗莱那:威廉·霍普、约瑟夫·希维斯、约翰·潘恩

South Carolina: EDWARD RUTLEDGE, THOMAS HEYWARD, , THOMAS LYNCH, , ARTHUR MIDDLETON

南卡罗莱那:爱德华·拉特利奇、托马斯·黑华、小托马斯·林区、亚瑟·米窦顿

New Jersey: RICHARD STOCKTON, JOHN WITHERSPOON, FRANCIS HOPKINS, JOHN HART, ABRAHAM CLARK

新泽西:理查·史塔克顿、约翰·维斯朋、法兰西斯·霍普金斯、约翰·哈特、亚伯拉罕·克拉克

复写副本

1776年7月4日,大陆议会决议采用本宣言,其手写之初稿由议会zhuxi约翰·汉考克与秘书查尔斯·汤森(Charles Thomson)签署后,即送往数个街口外的约翰·当列普(John Dunlap)印刷厂印制。当晚即产出150份至200份的印刷本,今称当列普单面印刷版(Dunlap broadside)。其中一份于7月6日送达乔治·华盛顿将军手中,他于7月9日对驻扎于纽约的部队宣读。尚存的25份当列普单面印刷版为本宣言最古老之现存版本,手写之原稿今已不存。

1776年7月19日,大陆议会裁示,手抄誊录一份印刷版的宣言以供与会代表签署。这份抄本的原稿由提摩西·梅拉克(Timothy Matlack)在议会秘书之协助下,大字正体誊录而成。大部份与会代表于1776年8月2日签署本宣言,依据各人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由北而南排序。数名代表因未出席会议,须于日后补行签署,其中有两名代表甚至根本没有签署。后来才加入大陆议会的代表们允获补签,最终共有56名代表签署本宣言。这份原稿今展示于国家档案署。

约翰·杜伦巴尔之名画常遭误解为独立宣言签署人之群像,但实为五人小组上呈大会其成果。1777年1月18日,大陆议会裁示,本宣言应更广为传布。经由玛丽·凯瑟琳·高达德(Mary Katharine Goddard)制作第二份手抄本。第一份手抄本上仅列出汉考克与汤森的姓名,第二份手抄本方列明所有的签署人。

1823年,印刷专家威廉·史东(William  Stone)衔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之命,制作与原件毫无二致之雕版印刷本。史东使用湿墨转印法,即湿润原件之表面,并将原件上的部份油墨转印至一片铜质平板上。该铜质转印板后经蚀刻,用以反复压印,制作副本。1776年制作的原稿因十九世纪时的不当保存而历尽风霜,史东的雕版印刷本反而成为现代重制品的基础。

1776年7月6日至8日,本宣言由宾夕法尼亚的史坦因与西斯特(Steiner & Cist)译为德文,印刷成单面不折叠的形式。

本文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