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花鼓戏(1 / 1)
作品:《非遗鉴赏》荆州花鼓戏是我国主要地方剧种之一,旧称“花鼓子”、“天沔花鼓戏”,1981年改称“荆州花鼓戏”。它是明末以后在江汉平原三棒鼓、踩高跷、采莲船等民间演唱形式上不断吸收其他剧种的剧目、声腔和表演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乡土戏曲,流行于沔阳(含今洪湖)、天门、潜江、监利、汉川、京山等县,并逐渐传入邻近的钟祥、荆门、江陵、应城、云梦、阳及湖南的岳阳、华容、南县、澧县、常德和鄂东南的崇阳、通城、蒲圻等县。
荆州花鼓戏音乐属打锣腔系,唱腔分主腔与小调两大类。荆州花鼓戏的剧目,据统计有197出。代表剧目有《打莲湘》、《花墙会》、《原野情仇》等。经过几代文艺工作者的努力,荆州花鼓戏的唱腔音乐日臻成熟,表演形式日趋完美,剧目内容日渐丰富,备受江汉平原儿女的青睐。近年来,荆州花鼓戏发展传承遇到了危机,发掘、抢救和保护荆州花鼓戏,对于丰富和完善中国戏曲史、中国音乐史以及挖掘荆楚民间文化艺术,都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襄阳花鼓戏流传于我国襄樊市辖区,1949年前,有“常年班子”和“季节班子”一百多个,遍及襄樊各地。襄阳花鼓戏的雏形是“二小戏”,后受清戏、二簧、湖北越调的影响逐渐发展成板腔音乐,且能演多种角色的大戏。襄阳花鼓戏的声腔有桃腔、汉腔、四平腔、彩腔四类,用锣鼓伴奏。1950年,艺人们将单一的锣鼓伴奏加入文场,且有女演员登场,为剧种注入了新鲜活力。常演剧目有《白毛女》、《一品香》、《宋玉传奇》等。襄阳花鼓戏具有鲜明的音乐特点和浓郁的地域特色,受南、北文化的影响,既有北方的高亢、粗犷,又有南方的细腻、委婉,对于研究我国南、北戏剧音乐提供了详实资料。
衡州花鼓戏是明末清初湘南地区流行的民间小戏剧种,以衡州地方方言为舞台语稍加提炼而成。声腔以“唢呐牌子”和“川子调”为主,演出行以小生、小旦、小丑为主,其中丑行最为突出。衡州花鼓戏在湘南地区广大民众的传统文化生活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常演剧目有《刘海戏金蟾》、《福寿图》、《百忍堂》等。保护好衡州花鼓戏,将推动和促进传统优秀文化特别是湖湘文化的弘扬,同时,对丰富和完善地方戏剧史、地方民间艺术史都将产生一定的作用。
临湘花鼓戏,俗称“嗡琴戏”,起源于湖南临湘境内的桃林河流域,脱胎于临湘的山歌、民歌、夜歌、孝歌、小调等地方音乐,是独具地方特色的戏剧表现形式。它包括以琴腔为主,以锣腔、吹腔、套曲、地方小调为辅的五类声腔,有曲调三百九十余首,有传统剧目和现代剧目近百个。代表作有《王妹子回门》、《孟氏割股》、《大兴与兰兰》等。临湘花鼓戏是承载瑶族文化信息的“活化石”。脱胎于临湘民歌、山歌等曲牌的临湘花鼓戏中的声腔,有较明显的瑶族音乐遗风。保护传承临湘花鼓戏,对研究和传承楚湘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长沙花鼓戏形成于清代,流行于湘中、湘东和洞庭湖滨。20世纪中叶,不同路子的花鼓戏因频繁的艺术交流而逐渐合流,舞台语言向长沙官话统一,形成较完备的长沙花鼓戏剧种。其音乐曲调有川调、打锣腔、牌子、小调四类,约200余支。传统剧目多以表演“两小”(小旦、小丑)和“三小”(小生、小旦、小丑)戏为特色。创作演出的《喜脉案》、《乡里警察》、《作田汉子也风流》等剧目多次获国家级大奖。
进入当代,长沙花鼓戏的观众面日渐缩小,演出场地逐渐丧失,演出人才出现断层,主创队伍萎缩。2009年,我国官方人员将长沙花鼓戏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湖南花鼓戏剧院为保护单位。为弘扬湖湘特色文化,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长沙花鼓戏,湖南花鼓戏剧院将尽最大努力保护、传承这一艺术奇葩,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