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万长生(1 / 4)

作品:《随母改嫁,我跟继父约法三章

大强子是认识万长生的,也知道他家的大致位置,自己家在何村的西山脚,万长生家则在万家村的南山脚下,还只有他一家人。

依大强子想,这地方好是好,够宽敞,就是多少冷清了,离村子步行还有一刻钟的路,平日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万长生刚吃好中饭,上午去山上找了些草药,又去陷阱找到一只小兔子,一只野鸡。

等下他打算去镇上卖了,这些小东西不值钱,两只不过两百文,但自己厨艺不好,做出来也不好吃,还不如变成银钱,换成粮食也能换二三十斤。

如果婚事能成,以后家里人就多了,粮食方面消耗就快,他家只一亩田,粮食年出产不过两三百斤,荒地这两年开了一些,种些菜和红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但不久的将来,如果一家三口,说不定明后年甚至一家四口,这些田地就不够看了。

父亲过世第三年,他刚十七岁,兵役来了,家里的余银前面给大哥娶亲,后面给父亲治病,不但花了个干净,还欠下了十两银的债。

不是兵荒时期,兵役完全可以银代替,一户得交八两银,不然就得出一个人。

他家哪里还有银钱,借也没地方借去,按理是大哥去,大哥已经成亲生子,万长生则婚事都没有。

但大嫂哭哭啼啼,大哥则不声不响低着头,当老母亲把哀求的目光看着他时,他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还是答应了当兵。

只有一个要求,离开前先把家分了,当兵一个人还能得几两银,这银子可以还债,如果死在战场,分的东西还是归大哥,如果回来,则成两家人。

家是分了,族长、村长做了证,家里三亩良田,他要了一亩,地则要了南山脚的一块,剩下的的什么都没要。

当兵这些年的田也给大哥种,田租他一点没要,就当给母亲吃了。

大周兵役一般五年一换,服兵役的五年内,如果你还活着,则正常退役,无特殊情况,基本可以不用再去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