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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御前会审(三)(1 / 2)

作品:《不识明珠不识君

他的面孔苍白如雪,眉目如墨染,脸上浮现出浅淡的笑意,扫视着大堂众人平静地说道:“我仅仅是个发现劫案的官员,从头到尾有幸参与了本案。最终凭着少量的人证证明其中一人是范勉之女。最后还被另一当事人推翻结论。此案没有出现新证据前,我也不能判定谁是真假。”

人们又轻微得吁了口气,心下暗暗点头。这才是主审人该说的话做的事。没有新证据就不能说出谁为真假。崔悯严谨严格得遵守了审官的职责。他没有说任何逾越的话,做任何莽撞的事。此人还值得信任。人们放下了心头大石又复茫然了。

这案子由崔悯和刑部官员共同陈述了一遍。人们才发现居然无懈可击。在场的人,有皇上、太后、内阁大臣,三法司的官员们。这间御书房聚集了大明最顶尖的聪明智慧的人,他们听完后也觉得毫无头绪。崔悯把案子办得过程严密,时机紧凑,步步都很严谨无误。却在最后一个关口,像老天爷开了个玩笑似的,一下子截断了线头扭转了方向,最终形成了一个大乱麻团。到了十年后也没有出现能使案子侦破的机会。

有才思敏捷的大臣又询问了几点小疑虑,崔悯和刑部官员一一回答了。之后全场沉默。

这案子不好破了!现场有些冷场。人们都有些失望。原本想着“万事总有破绽”能破解的,盼着自己一出手就解了大奇案,出尽风头。现在听了崔悯述话才发现这是个无从下手的局面。有聪明的人已经明白很难在案子本身找到线索破案了。本朝第一大奇案岂是轻易被人解开的?

董太后笑了。她是本朝最有名的聪慧伶俐女子,岂能被这个死结挡住。既然走进了死胡同就另辟蹊径吧。她招唤老太监总管:“庞七卫,让那位自称是范瑛的小姑娘,上前说话。问她能拿出证据吗?”

大臣们都暗暗点头。

人群后的程雨前心里大喜,她早就等着这个说话机会了。她立刻整理下衣裙毕恭毕敬得走到了御书房中间,跪下向皇上董太后磕头:“多谢皇上太后给民女辩解的机会,民女有证据。”

庞总管道:“只说有用的。别耽误了皇上、太后和贵人们的时间。”

“是!”雨前心中一凛。立刻明白了刚才崔悯那言词精练的态度从何而来了。这里是全大明的权力中心,人也都是全大明最位高权重,能翻云覆雨颠倒乾坤的人。她收起了故作的可怜慌乱之色,换成了端庄恭谨的神态。她本身姿色出众,现在特别郑重的模样更是博取了人们的好感。满堂人聚精会神得听着她的话:“民女自认为是范瑛,是有很多原因的。十年前,我和养姐明前一起经历了崔大人审案。也明白了崔大人尽了全力,是这件案子缺乏证据,只能相信李氏的证词。使大人们很难确定谁是真范瑛。”

“我一直认为自己才是真范瑛。原因有三。一是我从小到大相貌就与众不同。小时候跟家人住在大青山大龙湾时,村民们就说我与母亲、父亲的长相不像,成年后的身材样貌更偏向南方女人。请大人们验看。十岁后回到京城丞相府,范丞相对我也很好,相府嬷嬷们不让我学习书画规矩,专学女红,是范大人坚持着让我学习书画规矩。他还说过,看到我的模样就觉得亲切,看到我想学书画规矩就觉得心软,还亲自来教我。一点也不忌讳我是劫匪之女。他总是下意识得来照顾我,对我的关心早超出了寻常主人对丫环的程度。这就是完全发自内心的血缘关系!才使他身不由已得关心爱护一个劫匪女。只可惜我那时年龄太小,见识也少,从不敢去质疑小姐是假的自己是真的。如果他老人家还活着,我一定会恳求太后和皇上答应我要跟父亲‘滴血认亲’!这样就能轻松得证明我们是亲生父女了。”

御书房鸦雀无声,诸多男性大臣们都眼含同情得看向绝色美人,王妃命妇们面色有点莫测得盯着她。

“二是我的‘母亲’李氏对我和养姐的态度很不同。我不是说养娘对我不好。母亲对我很好,虽然脾气暴躁了些,我知道她在山村里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很不易,也能体谅她。后来我们到了京城范府她也对我很好。只是我后来年龄渐长,心里越加怀疑,在北行路上请求崔大人重查此案。崔悯就设计让李氏在梦中到了阴曹地狱,想逼她说实话。李氏中计后受了很大的刺激,精神恍惚,还生了场重病。是明前在路途上求了位老名医开方子才治好了她。我就更加怀疑了。如果养娘心里没有鬼,又何必害怕阴曹地府生了重病呢。所以坚持着继续查案。最后在北疆,范侍卫不小心得推搡母亲致死。我难过得好几天睡不成觉,只盼得跟着母亲一块死了才好。我总是记得母亲临死前看着我的眼神,眼里承满了心疼和愧疚,她拉着我的手久久地说不出话。我不知道她想说些什么,只知道她带着秘密去了另一个世界。她到死也没有说。”雨前哽咽起来。如果不是在皇上太后面前不敢失态,她早就大哭了。人们看着她心情复杂。明前在人群后也望着她,觉得两眼发赤内心酸楚极了。

雨前吸了口气道:“就是她的死,才让我发现她对我和明前的态度不同。也更认为明前是养娘的亲女儿了。因为只有一个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才会被梦境吓病,才会被人撞死也不改供词!诸位大人都是高官贵人明理多能,都应该知道一个著名案子吧。说的是‘两妇争一子,官判她们互相拉扯,先抢到的手才是真母亲。二妇用力拉子,最后有一妇人不忍心孩子的哭喊,先撒了手。另一妇抢到了孩子。官员却判定了她是真正的母亲。’那么这件事也是如此。李氏在日常生活的话无关紧要,她在最危险的临死前也不改口。就证明了她所保护的对象才是她的真正孩子啊。为了亲骨肉她才会临死也不改言证词。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临死前我在她身边,她没有对我说过一句善言。如果我是她的真正孩子,她怎么会不对我说一句善言一句交待呢?这就证明了,我是个她为了保护亲生孩子而牺牲掉的别人家孩子。所以她才不改口啊。这是个最浅显易懂的道理啊。诸位大人,大家为什么想不透想不明白呢。我是上辈子做错了什么事要遇到这种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