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夜逃(1 / 3)

作品:《穿到女尊国后我抛夫弃子了

第二天,戈馥大腿内侧磨破的伤口在上了药之后结了痂,戈馥犹豫半天,到底还是放弃了再骑马。

陆曜也结结实实松了口气,要换个人,他肯定会要求对方继续。

——骑马导致大腿内侧破皮是初学者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要改善很简单粗暴,就是血痂不断磨破凝结,最后皮肤结成薄薄一层茧,就不会再磨破皮了。

然后,对着旁人他能狠下心,对戈馥却是不行。

所以戈馥能自己放弃,于他而言是再好不过的。

因为不好走路,戈馥索性没出余家堡。正好余家那群孩子在庭园里搞了一场马球比赛,戈馥他们便打算去凑个热闹。

他们到场的时候,场外的阶梯座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戈馥有些惊讶,转头问一旁的余万:“你们余家到底有多少人?”

“四万不到一点。”余万一脸随意道。

这么多?

戈馥倒抽一口冷气。

“我之前就想问了,你们买马干什么?”她有些不解。

这会又不是古代,难不成打仗还要靠骑马?这不是说笑吗?

然而余万却道:“马的作用多着呢,在关键时刻可以用来运粮,可以将老人小孩转移。战场上要是能骑在马上,不论是作战还是撤退,都会有很大的优势。”

这是说笑吧?

“你们不是有车吗?”戈馥震惊。

“车是有数的。”余万淡淡道:“整个余家也不过就是百来辆车,关键时刻根本不够用。马虽然贵,但比起车却差远了。而且有灵性的马儿,是能救命的。”

说来说去就是穷了。

戈馥皱眉,“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不肯接受朝廷派人过来对北疆进行治理?”她听人说过,朝廷不止一次派官员前往北疆,意图发展当地的经济,然而那些官员要么成了摆设,要么出意外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