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的邹国凯也还是一个派出所的所长。

有一次赖达聚众斗殴,闹的动静很大,将人给打成了重伤。

而事发地正好在邹国凯的管辖范围之内,邹国凯带人将聚众斗殴的人都抓了起来,其中就有赖达。

为了将赖达解救出来,赖光明亲自出面,请邹国凯喝酒。

陪同赖光明请邹国凯喝酒的还有他的二儿子赖黄。

赖黄作为县供电局的办公室主任,也参与了那次斗殴。但他不是主犯。他只是到了现场,但并没有动手。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邹国凯这才没有将他抓起来。

赖黄不愧是办公室主任,能说会道,这也是他老爹专门将他带来的原因。

他百般为四弟赖达解脱,还给邹国凯出谋划策,他竟然教给邹国凯怎么做才能将他四弟捞出来。

喝的五迷三倒的邹国凯,是被赖黄送回家的。

只不过赖黄走的时候,在他家里留下了一个黑色提包。

那个黑色提包里放着的就是这捆十万元现金。

最后,邹国凯利用职权,将赖达的这次聚众斗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捆十万元的现金,他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当时他觉得这没什么,只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小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