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原主的记忆里有进镇的路,否则甲十八肯定以为她是个傻妞。

进镇第一件事,便是找学堂。

甲十八好为惊讶:“你说给仲阳带礼物,就是送他上学堂?”

“当然,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嘛!

仲阳都十岁了,再不入学堂就晚了。”

甲十八想到临行时仲阳兴奋的表情,莞尔道:

“他以为你给他带的礼物是一只烧鸡腿。”

“鸡腿也带,学堂也要上。”

甲十八赞许地看她一眼,这小丫头,还算有见识。

虽然他至今不明白,自己的工作任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盯着她,七天后带回凌府。”这是甲四交待的任务。

就这么一个小村姑,还怕她跑了不成?盯什么呢?

小镇太小,只有百米长的一条大街,和两条狭窄的街巷,所卖不过是些衣食物件等寻常用品。

买了两个面饼,和甲十八一人一个当早饭。顺便跟老板打听学堂。

再到铁匠铺买了把菜刀,这是沈家厨房最急缺的东西。

一把菜刀的价格竟然高达三十文,沈冬素发挥砍价天赋,砍的甲十八都恨不得捂脸表示不认识此人,也才砍到二十八文。

肉痛地付了钱,把菜刀包好放到筐底,再去买衣料,小镇连一家卖成衣的都没有,都是买料子自己做。

蒋氏别的本事不说,裁衣裳还是很在行的。沈冬素挑耐磨的粗棉,按人头各买两身,连甲十八的份也买了。

甲十八有些感动,有种被人当成家人的感觉,便接过竹筐自己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