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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女侠勿要生气(2 / 2)

作品:《南城十二妖

仙阁与南城如今也是死敌,仙阁对待妖族传承从来都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原则。

如今南城正式加入延晋两国之乱,仙阁更不会置身事外。

许知南摇摇头,“来之前,婆婆特意叮嘱过,妖族传承者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以轻易杀之。”

姜轲默认。

没人万全的准备,没人敢轻易斩杀妖族传承者,尤其是同样获得妖族传承的人。

姜轲虽然只获得了一些零星的传承,但他同样知道,一旦被逼到穷途末路,传承者将体内的妖力全部释放,便会真如大妖降世一般。

到时候,是福还是祸,就不得而知了。

姜轲想起来了那日杨恒身死的疯狂,如果他不是在最后将妖力转化为生机,丰城十里之地将会变成一片死地,再无生灵。

几人一同返回客栈。

来到客栈外面,守在客栈门口的小儿再次热情迎接,“几位爷,回来了啊。”

姜轲的肩膀上扛着一个人,小儿却熟视无睹,眼神都没有斜一下。

这年头,光天化日之下抓个人,捆个人都是常事,即便当你面杀个人,剥个人,只要不影响客栈做生意,店老板都不会管。

小二会些拳脚功夫,且在这客栈干了许久,所以他不仅知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道理,而且他更知道少听、少问、少看、少言、多做的道理。

因为哑巴才不会多问,死人才不会多言。

姜轲轻轻点点头,问道:“马喂的如何?”

“放心吧,大爷,皆是上好的草料。”

小二扬起笑脸,昂着头。

姜轲身材魁梧高大,小二比姜轲矮了一个脑袋不止,他站在姜轲面前显得有些矮小。

小二随后又添了一句,“小人擅作主张,绑了些精料,不多,大爷走的时候也方便携带。”

姜轲颇为满意,随手扔了一个碎银子,“再准备一个麻袋。”

“好嘞,大爷,你等着便好,小人这就去安排。”

小二喜笑颜开的弯腰接过银子,头也不回地返回客栈。

姜轲扛着曾舒槐大步走进客栈,一只手牵着女儿的手,向包房之中赶去。

大喇叭早已等候多时,但客栈大堂人多,他一时也不好开口去问,只得跟在后面。

客栈里,有好事的酒徒发现几人,笑道:“抢女人的见过不少,抢男人还是头次见。”

“哈哈哈……”

大堂之中,哄笑声不断。

姜轲的脚步未停,也不发怒,而是跟着一同大笑起来,笑完之后,边走边说着,“女人抢腻了,偶尔换个白净男人,也不失为一桩雅事。”

“雅!雅!太雅了!”

“哈哈哈,说的大爷我都想改日找个男人玩玩了。”

“喂!罗大刀,你想玩男人就玩男人,看老子作甚?”

“李大斧,他估摸是看上你那大毛腚了!”

“哈哈哈……”

大堂之中又是一阵哄笑声。

如今云州纷乱,敢在地风流快活的人,皆是有些本事在身的。

嘴上快活,也是快活。

江湖人,最讲究一个快意恩仇。

一言不合,便可拔刀相向。

江湖人,傻吗?

不傻,因为傻的人都成那黑店里的包子馅了。

在座的人都能猜出姜轲那肩上的青年不是寻常人,说不定是那家的权贵子弟,甚至是那皇亲国戚。

但,他们在乎吗?

他们可不在乎。

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人,都不知自己能活几天,管这么多闲事干什么?

如此,江湖。

姜轲已经入屋,不过姜轲虽然走了,但他刚才引起的关于喜欢男人的话题却没有结束。

大堂之中,杯筹交错,好不欢快。

也许是因为江湖气的感染,许知南来了些许兴致,要了壶酒,在大堂饮酒闲聊。

清明有些不理解,她歪着脑袋,坐在许知南身旁,不明白许知南为何今日看起来如此开心。

一大汉进入大堂,在看了一圈后,来到许知南身旁,“兄弟,拼个桌。”

许知南将酒向前轻轻一推,点头道:“要得。”

大汉的背后背着一把九环大刀,他随手将大刀横放在身旁的木凳上,木凳也因此发出咯吱一声,但好在木凳未裂。

许知南暗暗惊奇,此刀最少恐怕得有百余斤。

如此重刀,还真是少见。

大汉豪气十足,一屁股坐在许知南对面,大大咧咧道:“这一小杯一小杯的,喝到什么时候才能尽兴?小二,拿两……三个大碗来,再上十坛烈酒!”

大汉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刚才某没注意,这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位女侠。等下,某定先自罚三杯,还望女侠勿要生气。”

许知南忍不住哈哈大笑,揉了揉清明的小脑袋,“女侠,可别生气啊。”

清明生气的鼓起腮帮子,甚是可爱。

不知是因为桌上太高,还是清明太矮,清明坐在木凳上,别人从对面望过来,只能看见清明的小额头与一双眨巴眨巴的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