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愿她长乐未央(3 / 4)
作品:《穿成李白的抱剑小童》王氏苦笑:“他不乐意,便能替自个张罗一份好前程么。”
“二郎有仕途可以走,难道我们怜奴便也能以商户身份入仕吗?我不为他争这些,往后,便是要他去过苦日子啊。”
七娘听着王氏诡辩,忍不住张嘴打了好长一个哈欠。
太夸张啦,抱着金山银山,也算是苦日子吗?那要是看到她们在匡山挖野菜捕鱼度日,王娘子岂不是得吓得晕过去了。
七娘胡思乱想着,就听阿翁打断了王娘子的话:“够了,你可知道,大唐律拐带未满十岁的小儿作私奴婢,是要重罚的。总是以一己私心度人,行事狠辣,对稚子都能下手,如何能再容你!”
王氏的脸猛然变得惨白,整个人瘫软在地,小声抽噎起来。不等她说些什么,书房门被推开,怜奴和明悦立在外头也跟着哭。
李凝护在弟妹身后,有些不知所措地挠挠头。
李客沉了脸:“谁叫你带他们来这里!”
七娘骄傲脸举起小手:“是我,阿翁,是我!”
李客:“……”
事情陷入了僵局,李客衣袍被两个眼泪汪汪流鼻涕的小孩儿紧紧抱住,只能无奈看向众人,主要还是七娘:“她这般性情,如何能教导好怜奴和明悦。阿翁不放心。”
“王娘子当然不适合教导孩子,比师父还不靠谱呢。”七娘不顾李白的龇牙咧嘴,仰头笑着继续道,“只是七娘没有阿娘,便会想到,怜奴和明悦一定很想要阿娘陪着长大。”
“她其实什么也不必做。因为,有阿娘在就很让人安心啦。”
王氏愣愣听着,忽然发现自己看错了二郎,也看错了这个小女郎。
他们从来没错,心生成见并钻了牛角尖的,一直都是她自己。
*
七娘开口保下王氏,也是为了李白。
师父是要参加贡举的人,王娘子如若判了罪,也会连累文状出问题。索性先卖个好给他们,恩怨日后再算。
李客问起,李白只能顺着七娘的话笑道:“怜奴心性不坏,只是娇惯了些,明悦就更是个过分守礼的好孩子了。如今王娘子愿意改,也算是对两个孩子最好的选择。”
只是,李客总觉得亏了七娘。
七娘的户籍如今已经落到了李家。
为这事他们也没少折腾,须得家主与长子先递了手书去衙门,销去七娘的贱籍,转为良人,随后再正式以收养孤女的名义,将七娘记在了李白名下。
在大唐,保护未成年人早已列入唐律之下,开了前朝未曾有过的先河。那些无法独立生活的孤儿,会被官府送往“悲田养病坊”,由寺院出资养大。①
同时,官府也会优先倡导友朋、乡邻抚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