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 31 章 穿越第二十八天(4 / 4)
作品:《美人妈相亲后带我躺赢[七零]》这让,老支书心里咯噔了下,忙走过来,“沈知青,怎么样?阿花能支撑得过去吗?”
他们也是听到了,猪叫声,隐隐约约发现不对,这才跟着慌乱的跑了过来。
沈美云手里微微停顿了下,庆幸自己把青霉素是混在水里面,外人是看不出来的。
收拾好了盆子,她这才回答道,“阿花把猪崽子都生下来了,一共十只,目前都是存活下来的,但是阿花是个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了。”
听到这,老支书忍不住握拳捶腿,“十只好啊,十只好啊。”
一下子生了十只,就算是交给公社两只,他们还能有八只呢。
陈会计忍不住提醒道,“还有阿花呢,阿花不一定能活下去,它要是活不下去,这些猪崽子也活不下去。”
这是实话,大冷的天气,没了奶吃,这些猪崽子怎么活?
老支书闻言,瞪了一眼陈会计,“你个乌鸦嘴,趁早闭嘴。”
说完,他转头去看沈美云,又是笑容和蔼道,“沈知青,你看看你这边需要什么,你尽管和我们说,只要我们能办到的,一定满足。”
沈美云想了下,“我和阿花也有了感情,我就在这里陪着它好了。”
“这个没问题。”
老支书一口就答应下来。
见沈美云欲言又止,“怎么了?还有什么事情吗?”老支书问道。
沈美云,“是这样的,阿花这边肯定要人看着,一天我还不知道跑几次,尤其是半夜跑过来的时候,一来一回,打扰了别人休息。”
老支书一听这,下意识皱眉,“你这是为集体做贡献,猪养好了,就算是其他知青到了年底,也是可以多分二两肉的。”
“我去和他们说——”
沈美云摇头,阻拦,“不了老支书,您去和他们说,到时候怕是又要引起纷争。”
这是实话,知青点住的都是年轻人,一个大集体住着,就像是牙齿和嘴唇,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能不吵架呢。
老支书也是懂这个道理的,所以他一直都没有直接插手管知青们,而是让他们自己人来管。
例如,候东来和后来的乔丽华,他们来负责知青点的一切事宜。
“沈知青,你有是好法子,便直说了,我能满足的肯定会满足。”
老支书也琢磨过来味了,他这样说道。
沈美云微微一笑,抿着唇轻声说道,“老支书,我想搬出去。”
这——
老支书和陈会计下意识地看着她,“搬哪里?”
知青们都是住在知青点的,这年头,家家户户都不宽裕,除非是嫁娶,这才会愿意接收外面的知青,住到自己家里面去。
沈美云,“搬到山上猎户那里。”
这下,老支书更惊讶了,他声音都拔高了几分,“搬到猎户那?”
“你不怕他?”
“不对,人猎户那边同意了吗?”
沈美云嗯了一声,“您记得我之前和您打听一个人吧,也就是陈石头,我找到了,所以想要搬过去。”
“他是我家里的一个长辈,所以也愿意接收我和绵绵过去。”
这下。
老支书站在原地踱步了几下,想了想说道,“行吧,你们商量好了就成,我这边自然也不会反对。”
知青点人少了一些,其实也好管理点。
有了这话,沈美云笑了,真心实意地朝着老支书道谢。
老支书摆手,看着那阿花,喝了一盆子水后,像是精神头好了不少。
“你照顾好了阿花,也是立了大功的。”
上次赤脚大夫都说了,这次阿花难产的话,保不齐阿花和猪崽都活不下来。
但是,让沈知青来照看阿花,阿花不止是下了十只猪崽崽,都存活了下来。
连带着阿花自己都好好的。
就这一条,可想而知,沈美云的功劳了。
沈美云笑了笑,表态,“老支书,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阿花的。”
得了准话,老支书越发觉得自己,将沈美云放在这里,是极好的。
老支书离开后,沈美云刚要把猪圈给全部清理一遍的。
外面就传来了声音,沈美云以为是老支书去而复返,便走了过去,但是在看到来人的时候。
她愣了下,夜色下,陈荷塘身穿破棉袄,一身的寒气,出现在沈美云的面前。
“舅舅,你怎么这个点过来了?”
陈荷塘听到她喊舅舅,心里就高兴、
他从破棉袄里面掏出了一个纸包,递过去,“叫花鸡。”
其实,是他先去了知青点,他们说美云不在,他这才从知青点又到了猪圈这边。
“你没吃饭,趁热吃。”陈荷塘补充了一句,“热的,还是热乎乎的。”
他把那野鸡拾掇干净后,便用泥巴给裹了起来,放在灶膛里面瓮着。
足足瓮了三个多小时,肯定是熟透了的。
沈美云摸着那热乎乎的叫花鸡,她突然有些说不出话了。
她抬眼看他,夜色下,她白瓷一样的面庞微微颤了下,“舅舅?”
“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啊?”
陈荷塘本来是拿着铁锹,去收拾猪圈的,闻言,他转头冲着沈美云笑。
“我是你舅舅。”
就这么简单。
他似乎要将当年,错失没有给妹妹的好,全部都要弥补在沈美云身上。
沈美云听到这,她轻轻的嗯了一声,随即,掰开了泥巴包,露出里面的鸡肉来。
翁了一下午的野鸡,被烤成金黄色,香味顿时传了出来。
“舅舅,你吃了吗?”
陈荷塘头没回。
沈美云垂眸,她没说话,哪里是吃了呢,一整个的野鸡都在她手里了。
她想了下,撕了一个鸡大腿,递过去,“舅舅,先吃了在,剩下的活,我晚点做。”
陈荷塘没要,“我不急,你先吃。”
竟是头都没抬,一直在干活。沈美云犟不过,只能把他的那一份单独放了出来。
自己咬了一口鸡胸肉,不得不说,这叫花鸡烘烤到恰到好处,皮脆肉嫩,入口鲜香。
也许是饿了,沈美云一连着吃了几口,她发誓,这绝对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鸡肉。
没有之一。
待她吃完了一块鸡胸肉,那边,陈荷塘也把猪圈给收拾完了,甚至,把每一个小猪仔都清理干净了。
他还去提了几桶水来,把旁边的大水缸给装满了。
“我先装着,你明天用,用完了我在来提。”
有陈荷塘在,沈美云觉得自己似乎不用做什么事情,也不用操心了,对方就把所有的事情给全部做了。
甚至,可以说是包圆的那一种。
等猪圈这边收拾的差不多了,沈美云烧了一个炭盆子,放在了猪圈外围的位置。
好在这猪圈本来就是通风的,倒是不担心安全问题。
待这边都收拾结束后,沈美云便跟陈荷塘说了,“舅舅,我已经和老支书商量好了,说和绵绵一起搬到你那。”
这话一说,陈荷塘极为惊喜,“什么时间门搬?要不就今晚上搬?”
沈美云想了下,她还是摇头,“不了,今天这个点太晚了,大家都休息了,在等等几天?”
“等阿花这边恢复好了,我就搬上去。”
实在是,阿花这边需要人照看着,搬到山上住,下来一趟怕是不容易的。
陈荷塘觉得也是道理,便说了,“那我先回去,这几天先把新修的炕给烧一遍。”
新炕不好用,用上去会觉得燥的慌,等他烧透了以后,沈美云搬过来,住的也会舒服一些啊。
沈美云这一次没有拒绝,她没有直接回知青点,而是先跑了一趟老支书家,把睡着的绵绵给接了回去。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又到了邮差一周派一次信件的时候了。
沈美云刚好盼着,那邮差便喊了。
“沈美云,沈美云在吗?”
“这里有你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