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文丽(2 / 2)

作品:《四合院:从认一大妈当干妈开始

她忍不住暗啐了一口,但走到院子里又偷偷往屋里看去,就又看到娄晓娥抱着刘平的头亲吻,看情形应该是哄他赶紧趁她出门的时间把衣服穿上。

她忽然就有些羡慕起来:佟志是厂里的工程师,为人就少了这样亲密的情趣。

怕被他们发现,她赶紧进了厨房。

她已经陪了娄晓娥一个多月了,自是知道厨房里的东西摆设,不过为了给两人穿衣收拾的时间,还是等到刘平推门出来,她才端着铜锅回到了堂屋。

这时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刚才刘平在的时候,她光顾着说话忘了,这会儿他不在,她赶紧走到娄晓娥面前,轻声道:“晓娥,你现在怀着孕呢,怎么能让他……他怎么就不知道爱惜你呢?”

这倒不是她挑拨她们的关系,她是真关心娄晓娥,原剧中佟志的工友老庄在媳妇怀孕时行房,她就骂老庄是糙老爷们,这也是现在人们普遍的观点。

也因此,娄晓娥也被她说得有些害羞,于是赶紧跟她解释道:“平安是大夫,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他比咱们要懂。”

“嗯,他说过,咱们女人怀孕,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不能做那事儿,中间时间不碍的,反而还有好处,说是能调节激素、调节心情什么的,我也不懂,但他肯定不会害我的。”

其实,她现在其实还不满三个月,但更早也有过一次,而且这会儿确实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反而感到确实如他所说,身心俱舒。

文丽仍然有些怀疑的道:“是吗?”

娄虹娥含笑看着她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通一通确实会感到心情会变得舒畅的。”

“呸!”

这下文丽反而不好意思起来。

现在的女人不像后世,十指不沾阳春水,三人要吃火锅,并不会只让刘平一个人忙活,娄晓娥不能沾凉水就帮着生火烧炭摆放餐具,文丽虽然文艺小资,但做饭也利索。

三人一起忙活,很快弄好配菜,然后就围坐在一起吃起了火锅。

因为文丽在,刘平也不好拿出太贵的食材,但新鲜的白菜和萝卜管够,再以咸肉骨头打底,配上冻豆腐、鲜豆腐和粉丝、面条,也称得上丰盛。

看着铜锅里翻腾的骨头,刘平忽然想到一件逸事,就先给两人夹了两块豆腐,然后指着锅里的骨头道:“有一种鸟只吃骨头,你们信不信?”

娄晓娥大摇其头,道:“鸟吃虫子、吃粮食,怎么会吃骨头?骨头那么硬,吃了能消化吗?”

文丽也道:“有些大鸟,像是鹰什么的,它们也吃动物,会偷吃鸡,但好像只吃肉,骨头也都留下——怎么会专门只吃骨头呢?”

娄晓娥附和道:“对,你骗我们!”

刘平笑道:“这就叫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了。”

“这世上真有这么一种鸟,叫胡兀鹫,生活在亚欧非的一片区域,咱们国家也有,但数量不多,主要生活在西部地区。”

文丽思考着道:“我记得确实在一本地理书看到过新、西那两个地方,体形大的鹰有能抓起羊的,但它们抓羊也是吃肉吧?”

然后摇头道:“鸟又不傻,怎么会放着肉不吃专吃骨头呢?”

刘平笑道:“这就牵扯到生物进化方面的知识了。我只说一点,你想想,食肉动物都吃肉,它专吃骨头,是不是就不会跟其它动物竞争了?”

“至于为什么它能吃骨头,那是因为它拥有比其它动物更强的胃酸,能够融化分解骨头——骨头并不是没有营养,里面含有大量的钙和部分维生素,而且你们别忘了,骨头是含有骨髓的,骨髓可是含有大量的脂肪的。”

两人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不由信了七八分。

娄晓娥喂了他一块豆腐,问道:“我给你豆腐吃,你可不许骗我们啊。”

云丽翻了个白眼,这话说的,她不想想歪都做不到,但也想知道最终的答案就没有说什么。

刘平笑道:“我当然不会骗你,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你们可以去查资料。”

“另外,我说胡兀鹫,还牵扯到希腊的一个文学家。”

文丽诧异的“啊”了一声,没想到他会有这样的转折,而说起文学她则是更加关心了:“你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一只鸟就和希腊的文学家扯到一起了?”

刘平道:“我说的那名希腊文学家叫埃斯库罗斯,他是古希腊悲剧诗人,与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一起被称为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悲剧作家,有悲剧之父的美誉,代表作有《被缚的普罗米修斯》、《阿伽门农》、《善好者》,同时一生中一共赢得了13次雅典诗人比赛的最佳奖。”文丽喜欢文学,主要是苏联文学,对希腊文学了解不多,但听介绍就能感觉埃斯库罗斯的不凡,不由更加好奇他是怎么和那种只吃骨头的鸟联系在一起的了。

娄晓娥则听得一头雾水,不由催促道:“你别介绍个没完了,反正我们都不熟悉,只要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就行,你还是说说他和那个胡什么兀鹫怎么扯在一起的吧。”

刘平笑道:“别急,我马上就说到了。”

“他们之所以扯在一起,是因为胡兀鹫的一个生活习性——它不是专吃骨头吗?但你们应该知道,这个胡兀鹫是一种鸟,它不像人和其它哺乳动物,没有牙齿,当然有牙齿也很难咬开大的骨头,所以它的吃法只有硬吞。”

“硬吞的话,小的还好说,大的怎么办?像是那些野牛的,大腿骨比我胳膊粗、也比我胳膊长,偏偏只有这些部位骨头含有最多的骨髓,它难道不吃?”

“不吃就意味着要放弃掉营养最丰富的部位。”

“它们本来就靠吃骨头为生,营养最丰富的大骨头肯定不能放弃,所以它们进化学习了一个技能,那就是叼起骨头飞到高处,然后再丢下,让骨头在石头上摔断开。”

“大骨头摔成小骨头它们自然就能吃了。”

“也不知道怎么这寸,埃斯库罗斯出门的时候,正巧碰到一只胡兀鹫往下丢抓到的乌龟,结果乌龟落到他头,就把他给砸死了。”

娄晓娥愣了一下,道:“这也太倒霉了……”

文丽则一边思索着这件事的荒诞,一边含笑看了刘平一眼,然后压下心里随之而起的悸动,努力保持着平稳的给他夹了一块从骨头煮到汤里的肉,道:“讲得不错,这块肉就奖励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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