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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闻武林(2 / 5)

作品:《神道仙尊

“喝酒喝酒,莫要让刘大哥一番好意落空!”

刘越举杯,众人无不附和。

今日酒肆中坐着的,除却刘越和燕康之外,还有四五人。

这一人是城中米商之子候云之,读书作画皆通,有才学,但仗其家室殷实,家底雄厚,终日放荡不羁,流连于勾栏花柳之地。为人喜豪杰,重义气,慕往江湖上的豪杰。从小习练武艺,那请来的教头现如今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所学也是外功,不通内法。

胡魏无道,更不许与他们作对的江湖人存在,但凡能在城里落脚的江湖帮派,不是徒有其名就是虚有其表,被朝廷打断了骨头甘心依附于朝廷的大猫小狗,候云之不屑结之。

刘越有钱,好打抱不平,重义轻财,颇有古之游侠豪杰风采,便引来了此人。

一人名唤张阔,以杀猪宰羊为生,家有肉铺,就是一屠夫而。

但刘越所观不然,其杀猪剁肉之刀法似有军伍影子,便隔三差五来他家肉铺买肉,往往银钱结余刘越皆豪气不要,两人熟络,多次吃酒,明了他家祖上竟也是在沙场建功的将军。同燕康一样家道中落,不得已以杀猪买肉为生。

张阔性子急躁粗暴,却敬重刘越为人,久而久之与其混成一片。

一人名叫谭芳,城中教书卖画先生,候云之百无聊赖作画便拿与他卖,识文断字,写得一手好字,全得其父教。

候云之与他是好友,经引荐,便是同道中人,无事便叫来喝酒吃肉,对刘越为人也是深感钦佩。

一人叫罗志,城中混混帮派之首,从小乞儿长大,凭借很辣劲带着一棒子乞儿兄弟在城内站住脚,常与那两个帮派发生冲突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