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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一封家书(3 / 5)

作品:《家父唐高祖

李智云知道,亲自带人进城,自然十分危险。可是,除此之外,别无良策。所以,斟酌再三之后,他觉得,为了救出堂叔他们,这个险自己必须得冒。

李智云曾经去过夏县,不少人都认识他,为了防止身份被人识破,必须进行化装。他让伙夫用糯米熬粥,制成了糨糊,然后剪下猪崽的细毛当胡须,用糨糊贴在嘴唇和下巴上。弄完后,用铜镜一照,原来有些稚嫩的面容多了几分沧桑感,年龄一下子大了好几岁,连自己看着也觉得陌生。看来,化妆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蔡虎也去过夏县,李智云如法炮制,给他也化了妆。

那只燧发式手枪不能带了,那玩意儿尺寸太大,没法藏在身上。如果他背着一支手枪走进县城,必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他带了一把宝剑。古代的书生喜欢佩剑,不管会不会武功,他们都要身佩一把宝剑,以表示自己文武双全。

李智云和蔡虎又去了一趟高阳镇,按照各人的尺码,向居民购买了几套衣服。他穿上一件青色隐花绸布、圆领大袖的襕衫,佩上宝剑,看上去像一名外出游学的书生。给樊书香买了一件蓝色带碎花的襦裙,她穿上后就像一名丫鬟。而蔡虎则穿了一件紫色素布襜褕,装扮成管家。

他们又花钱租了一辆青布蓬两轮马车,在军中找了一位会赶车的校尉,名叫王文清。王校尉名字听上去雅致,但人长得黝黑粗壮,穿上粗麻的衣服,看上去还真像一名车把式。

折腾一番后,四个人就赶着马车出发了。五十里的路程,半天就到了。到了夏县县城外面,李智云、樊书香和蔡虎下了马车,跟着马车往前走。城门那儿有士兵把守,他们正在检查进城的行人。

几个人走到城门口,一名士兵拦住了马车,大声道:“干什么的?”李智云面带笑容,语气柔和地:“长官,我们是外乡来的,进城走亲戚。”

“走亲戚?”士兵的目光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扫了一遍,点头道,“那好吧,快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