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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追击(4 / 5)

作品:《狼烟晚明

从衣着判断,前面跑的是个弩手:上身穿了件很旧的皮甲,布裤,鞋子已经跑丢了一只,弩机和箭匣早就不见了,腰间的长匕首也不知所踪,空鞘未及解下,随着奔跑一下一下的摆动,不停的拍在屁股上……虽然弩手大多由精锐老兵担任,但如果不挡路,元凶大仇就在前面一里外,孙杰本不屑于去追砍这样的敌人。偏偏这厮吓昏了头,张着两只手挡在自己的马前狂奔……

战马驱驰到平行位置,一声大喝:“斩!”

略一探身,手中的战刀一挥,一颗首级飞上半空,颈动脉激喷出半人高的血柱,与此同时,失去头颅的躯体仍旧向前跑出两三步,然后噗通摔倒,滚了几滚,手足抽搐几下,宣告又一条生命在这一天终结。

前面的扬尘有了变化:从滚滚前行的一大团中分离出来一小股继续前奔,那一大团则猛然停滞,在原地弥漫开来。孙杰的嘴角露出狰狞的一丝笑纹:“此刻才想起对冲么?晚了!”

再次高举战刀,停留片刻,在头顶旋转两圈,刀锋向前一指!

身后雁形冲锋的虎卫们先后放弃了各自追砍的目标,迅速汇拢成双排纵队,疾驰向前!

相对劈砍有力、挥舞起来遮护作用也更大的战刀而言,宝剑看起来雍容华贵,但更适合刺击。虽说就杀伤效果有“刺死砍伤”之说,但战斗中挨上一刀,失去抵抗能力也便是大半个死人了。实战不比让观众眼花缭乱的表演,一招制敌是最重要的——你需要尽快解决对手,因为前面还有更多的敌人!所以,宝剑类似于仪仗武器,那是不需要自己上阵搏杀的监军文臣大人们喜欢挂在腰间炫耀的东西,这个时代的将领,步战大多喜欢用刀。但骑战时,大家各有趁手的长兵,自然也不会干涉手下的甲骑使用什么武器。

孙杰不同,相比马剑铁枪等长兵,他更加偏爱马刀。

很久以前便不怎么需要亲自冲阵了。然毕竟自十几岁投身行伍,多少次的与死亡擦肩而过,让孙杰对马刀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