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氤与氲(4 / 4)

作品:《出生于1931年的英子

“好,你说你是我妈妈,那我问你,我爸爸呢?”

“你,你爸爸死了!”叶小姐使劲跺着脚丫。

“你只会说他死了,也许你都不知道哪个男人是我爸爸吧!?”

“啪”一记耳光狠狠打在那个男孩的脸上。

男孩回头看着叶小姐,他满眼是愤怒,他一转身,“蹬蹬蹬蹬”,他的身影瞬间被风带走了。叶小姐抱着脑袋,她慢慢把身子蹲在草地上,她的双肩在颤抖。

“叶小姐哭了!”新丽和新菊拉起走廊的新新冲下了楼。英子没有动,她不知道她怎么去安慰叶小姐,她更不知道让叶小姐知道了她看到了楼下那一幕,叶小姐是不是会更难为情?那个男孩难道真的是叶小姐的儿子?难道三婶和三叔也在编故事?不可能呀,三叔和三婶都是好人,他们决不会用故事骗人。

英子转身准备去厨房,她一转身,她几乎与叶家祖母撞个满怀,叶家祖母长长叹口气,老人嘴里低低埋怨,“昧良心的东西,没有长良心的白眼狼,我曾嘱咐她不要太善良……”

英子急忙扶住叶家祖母颤抖的胳膊,“您不要生气,俺知道阿姨是好人!”

叶家祖母尽量抬直身体,她勾着眉毛,“英子,你可能长大了,你懂事,可是,新修比你还大两岁,他怎么那么不懂事呀!”

“新修!”英子知道叶家祖母嘴里的这两个字是属于那个男孩的。

“他的父母被日本人杀了……他出生在东北奉天,他父亲是一名军人,曾在张学良手下做事,那年他三岁多几个月来到我们叶家,如果当年他五岁就好了,他也许能记事,能记住他父母的样子……唉,这话说起来有点长,新修从一岁多点就跟着你三叔崔耀宏,对,就是那个年轻人,他从东北把新修抱到了河北,后来,因为那个年轻人要去古北口战场,就把新修交给了嫚,那个时候新修除了牛奶什么也不吃,为了新修,你阿姨去讨好有钱人,讨好别人只是为了那一桶桶的奶粉……”叶家祖母的话里满是心酸与无奈。新修的故事英子的的确确听她三婶杨玉说过,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新修与三叔崔耀宏还有如此曲折的缘源。

饭桌上,叶小姐把她脸上的难过收了起来,她换了一副笑脸,也许她心里一直在流泪,但,英子的的确确看到叶小姐在笑,她笑得很好看。

饭桌上整整齐齐摆着四个菜:一盘黄花鱼,六条,每一条比一根烟长不多少;一盘红烧土豆,多了几片肉;一盘西葫芦炒鸡蛋,绿黄相见,很诱人;中间是一碗汤,是冬瓜汤,汤里面漂着几个虾皮和几缕薄薄的紫菜;还有七碗面条。

“我,我好久没有在家吃饭了,有点,做母亲有点不够格,做女儿不孝!”叶小姐伸出双手慢慢端起桌上的一碗面条,抱在她的胸前。英子看到叶小姐的双手在颤抖。

今儿新丽新菊新新都很懂事,他们都没有先动筷子,似乎他们一下子长大了,他们用单纯、又严肃的小表情看着叶小姐。

少顷,叶小姐的眼睛里慢慢溢出泪水,她温和地看着叶家祖母,她声音哽咽,“妈,谢谢您,谢谢您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们养大!”

“嫚,咱们不等等新修啦?”叶家祖母满眼湿润,“咳,你做的事是对的,没有错,只是,嫚呀,你应该把他父母的事儿早点告诉他!”

“妈,您不知道这个孩子的性格,他性格暴躁,还目空一切,万一,万一告诉他,他父母是被日本人杀害的,他如果做出什么傻事,我不仅对不起崔耀宏对我的信任,更对不起孩子的父母,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生命延续,更是父母的希望,希望他们好好活着,快乐地活着……”

英子垂着头,她已经明白叶小姐为什么去承受新修的蔑视和侮辱,是为了保护他。那个新修真是一个傻瓜,一个可恶的傻瓜,英子心里气愤填膺,她想如果有机会遇到新修,她一定狠狠说说他。

叶家祖母的生日聚餐不欢而散。每个人脸上都布着氤氲。

第二天,英子准备去上班,她休息了一天,是因为叶小姐给她请了假,日本人扣了英子两天的工钱,那么英子必须白干两天才能继续留在卷烟厂工作。叶小姐替英子签了字。叶小姐明白,英子在卷烟厂上班不是单单为了那点点工钱,是为了抗战的需要,必须保住英子卷烟厂的这份工作。

天蒙蒙亮,整个市区被日本鬼子的集合声吵醒了,鬼子开始换岗,刺耳的哨音和他们脚下的大皮鞋声穿梭在大街小巷。

睡梦的人们无可奈何地睁开眼睛,他们已经习惯了那种刺耳的声音,有的人把那一些声音当做了闹钟。

平民区的人们无精打采地走出阴暗潮湿的小屋,街道上传来匆匆忙忙的脚步,蹒跚的脚印沿着坑坑洼洼的石头路朝前走着,他们有的去煤场,有的去棉纱厂,有的去机械厂,还有的去罐头厂。他们一个个喉咙里吞咽着自己的口水,那是饥饿的样子,他们都不敢大声说话,又瘪又硬的肚皮里发不出响亮的声音,有气无力。日本人的机器榨取了他们的血液,甚至是筋骨上的肉,男人的上身没有衣服包裹,只有一条破烂不堪的裤子遮住他们竹竿一般的两条腿,他们身上筋骨就像脚下的石头路那样高低不平。

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稀里糊涂的生活瞬间被黑暗吞噬,时光毫无踪影地在生与活之间蹉跎,不知前面是坟墓还是天堂?

夜晚,街口破烂不堪、脏水满地的小酒馆是他们某一些孤独人的歇脚地,他们享受着酒的麻醉,在麻醉中寻找酒精的刺激。成年的劳累让他们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意义,有的人挣钱是为了添饱肚子,有的人就是为了那口酒,让高度数的酒精的灼热刺激他们的神经,忘记饥饿与劳累,忘记所有忧愁与困苦。

一个男孩的脚步穿梭在没有月亮的黑夜里,穿梭在脏兮兮、冷冷清清的酒馆之间,他的一双圆眼睛在四处张望,他的身后跟着一条半大的小狗,摇着小尾巴,迈着细碎的小脚步。

一个男孩,一条狗,形影不离。

酒馆里,几个醉鬼离开的地方残留着几粒花生米,男孩急忙走过去,他把那几粒花生米小心翼翼、一粒粒捡起来放进嘴里,那只小狗抬起头看着它主人的嘴,男孩把嚼成泥的花生酱放在他手心里,小狗小心翼翼舔舐着男孩的手心,男孩“咯咯”地笑着,他一边扭转着身体,“黄丫头,痒,痒……”

困苦不堪的人满肚子的无名火被酒精点燃了,有的醉鬼向男孩吼着,“喂,你们有钱人养狗,还,还用别人的食物喂……嚼着舒服吗?”

“是你们,不,这一些花生粒是那些人不要的,是俺捡的!”男孩用简单的语气反驳,他觉得自己无理,所以语气飘忽无力。!--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