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对垒(2 / 4)
作品:《我本大明一赘婿》大明军队以步卒居多,一方面是步卒训练简单,维护便宜,另一方面是骑兵在许多地形作用有限,但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骑兵...实在太贵。
一个步卒,只需要一个青壮,配给制式的武器,在军营稍加训练,就可以上战场了,但骑兵呢?不仅要养兵,还要养马,甚至重骑兵连马都得配甲胄...虽然得益于从元朝继承下来的马政,大明并不像之前那些朝代那般缺马,但养一个骑兵的费用,完全是一个步卒的十几倍乃至几十倍。
宋忠很需要这批骑兵,他想把朱棣困死在北平,就需要骑兵巡弋官道,遮蔽四方,但眼下实在不是心疼的时候,只要能把城门占住,冲进城内搅动防御,中军跟着压上,北平城甚至可能今晚就要易手!
到时候奏折该怎么写?都督宋忠独军平叛!在谢贵身死张信背叛的局势下,朝廷该用多大的封赏来堵住天下人的嘴?
实在是想一想都让人兴奋得战栗啊...
骑兵冲锋,靠的是骏马奔驰带来的加速度和力量,但凡骑兵冲阵,这种突凿阵形是最为有效的,就像是一支羽箭的箭头,箭尖会一头撞上对面军阵最薄弱的位置,狠狠地撕开一道伤口,只要前面的人没死绝,后面的人就能省下力气,在面对敌军的一刹那用奔袭带来的惯性将阵形直接凿穿。
惯于使用骑兵的名将数不胜数,在这样的使用方式之上,也可以引申出各种战法,比如骑兵来回迂回切割战场,比如骑兵不惜马力长途奔袭,上一个因为骑兵闻名天下的,就是大明开国时最善骑兵奔袭,被誉为“第一先锋”的常遇春。
但宋忠毕竟不是常遇春...常遇春也干不出这样让骑兵打头阵攻城的事情来。
大概是感觉到了这种气氛,战马的嘶声连绵起来,四蹄轻扬,马上的骑兵们举起了手里的武器,眼里渐渐只剩下那座洞开的城门,还有那些奔走的士卒百姓。
启动,加速,人和马达到了完美的和谐,战马的肌肉舒展开来,骑兵们的身子上下起伏,已经有骑兵嘶喊起来,虽然应景而且颇壮声势,但一支真正的精锐骑兵,冲锋时是不应该有任何感情乃至愤怒畅快等情绪的。
他们只是无情的枪尖。
骑兵冲锋的速度,比起步卒要快上太多太多,见城墙上的守卒迟迟没有反应,领头的骑兵心里轻松了些,攻城伤亡最大的时候往往是接近城墙时密集的箭雨,看来城墙上的守卒确实是吓傻了,白白浪费了这个射杀骑兵的大好机会--比起能举盾的步卒,骑兵面对铺天盖地的箭雨就算能靠甲胄撑过去,往往也会更加容易落马死在马蹄下。
等到速度越来越快的骑兵已经离城墙一千步时,一直静静看着的顾怀举起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