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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软蛋(2 / 4)

作品:《屠夫凶猛

1931年9月19日,中国外交部长王征廷向日本公使重光葵提出严重抗议。

9月21日施着急正式向国联提出申诉。

1931年9月23日,中国政府就此事照会美国政府,希望对方“深切关怀”。

2o日上午,还在从南昌返回南京的军舰上,姜委员长即对日方请国民政府保护其在中国各地日侨的要求,作出了及时回应。

他电令叶楚伧,告以“顷接王部长正廷电称,日本**使馆**上村书记官来称,日政府已下令加意保护在日华侨,希望我对日侨亦尽力保护云云。着即由国府通令各省市,切实劝谕可也。”

21日下午2时,姜委员长从南昌返回后,下午6-1o时召集吴稚辉、张经江、戴几陶、邵原冲等会商处理方针,姜委员长对日前中央临时常会决定的若干办法表示赞同。

对于日军动九一八事变,姜委员长主张此事“应先提国际联盟会及非战公约各国,以求公理之战胜。而一面则团结国内,共赴国难。至于军事,忍耐至相当程度,出自卫最后行动,与倭寇决战。”

22日上午,姜委员长出席南市召开的临时党员大会,即公开提出了“先以公理对强权,以和平对野蛮,忍痛含愤,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以待国际公理之判断”的处理方针。

姜委员长在报告中也谈到了要如何应对民众反日情绪的问题,强调要劝告民众“服从统一之指挥”,“服从政府,尊重纪律,勿作轨外之妄动。”

姜委员长解释说:“此刻暂且含忍,决非屈服,如至国际条约信义一律无效,和平绝望,到忍耐无可忍耐且不应忍耐之最后地步,则中央已有最后之决心与最后之准备,到时必领导全体国民,宁为玉碎,以四万万人之力量,保卫我民族生存与国家人格。”

晚上,姜委员长又电令烟台驻军师长刘珍年,嘱“先劝告民众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轨外行动”,一面严防日本浪人借端滋事,“一面应保护其侨民,”避免生意外。

23日,国民政府表《告全国国民书》,“对于国民亦一致告诫,务必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要国民团结一致,信任政府。

总之一句话,咱要讲道理,以文对武,咱泱泱大国有五千年文明,咱是文明人不与小日本一般见识。先忍耐,实在不得已之下咱打不迟。

中国的政治人物都差不多一个德行,一切寄托于国联,并按照规矩办事,对外国人要摆事实讲道理。而对内则要求国民驯化,勿惹是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