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营制(2 / 5)
作品:《清末枭雄》随同官府一起送过来的还有由浙江巡抚下的‘督办余姚县勇营事宜’的任命文书,同时黄培志也获得了‘会办余姚县勇营事宜’的任命文书。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任命文书并不是朝廷由咸丰亲自下的圣旨文书,而是由浙江巡抚直接下的,算是浙江省的内部任命,远远无法和曾国藩那种朝廷正式任命的团练大臣相提并论。
有了上头许可的文书后,‘余姚县勇营’正式挂牌成立,而营总部则是设立在县城东的校场内,早年这个校场已经荒废了多时,半个月前黄培志就是把这个地方作为了县勇营的驻扎、训练所在地。
有了正式的官方名目后,林哲迅组建了一系列的机构,毕竟县勇营虽然人数少,但是作为一直独立自主的军队,必须做好麻雀虽小但是也要五脏俱全。
在两天后林哲向浙江巡抚递上去的‘余姚县勇营筹办章程’中,详细解说了该营的组织结构。
“营部有督练处、营务处,粮饷局、军械局、军医局,随营学堂各一;
步队六连,各设连长一员、副连长一员,连下设步队八排,排长一员,正兵九人。全营总计督练官一员,营务官一员,总办委员三员,连长六员、副连长六员,排长四十员,正兵四百三十二人。
另辖亲卫一队,设队长一员,马弁二十。
再辖炮队一排,设排长一员,炮兵三十。
全营总额五百八十三人”
林哲最后呈报上去的这份余姚县勇编制里的步兵部分乃是非常典型的英军小步兵团编制,同时也和湘军的编制非常相像,不同的是,后世正式编制里的湘军一个营辖四个哨,每哨辖有八队,每队十人。┠┟猎文┝w`w`w=.`l^i-e`w/e^n=.·c^c比起林哲仿效自英军的小团编制少了两个连\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