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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八十三章 自私(2 / 4)

作品:《我有一个小世界

也许有人不认同这一观点,认为还是有无私的人存在。对,利他行为就是无私的,舍己为人也是无私的,也许你会这样说:“对当事人而言,所有行为都是自私的,虽然不是物质自私,但它们是精神自私。”你说的也没错,从行为者的角度看,他真心想对方好,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而做出利他行为,但这些都是行为者的主观的思想活动,社会大众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他们只在意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就是行为者已经做出了利他行为,他的行为是无私的。

纠缠在主观上的东西是唯心的,回归客观才是王道,所以不能说人的本质是自私的。

自私存在,无私也是存在的,这里有一个办法也许可以让自己战胜自私:就是给自己制定一个崇高理想、伟大目标,让自己凡事从长远利益考虑,让自己对眼前的蝇头利益不屑一顾。

人的利益有两极,一是个体的利益,一是整个人类的利益。因此,可将自私与无私分为两极,一极是为了单个人的利益的观念、行为,可称“绝对自私;”另一极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的行为、观念,可称为“绝对无私。”介于两极的“中间地带”,那些为了朋友、家庭、集团、派别、地方、民族、国家的利益的观念及行为,既可称为无私,又可视为自私。全看以什么样的利益关系作参照。恰于公与私是相对的,可分层次的。自私也一样可分层次,这是自私相对性的第二个意思。

例如:母亲为了儿子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即使儿子的行为是反社会的也罢。仅就母亲与儿子之间的利益关系看,母亲是无私的,但就母亲儿子与社会、他人的利益关系看,母亲又是自私的。

认识自私的相对性,对于回答自私是人类存在即存在,还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个问题,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一种理论认为,古代社会(原始社会的早期、中期)人是不自私的。由于生产力水平决定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使得个人利益总是溶于集体利益之中。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个体成员,没有个人私利可言,总是把集体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为了集体的利益或其他成员的利益,个体乐于牺牲自己。然而,持这种理论的思想家、理论家又用他们所了解到的、关于这个时代的历史知识告诉人们,生活在该时代的群体(氏族、部落、部落联盟)之间也会为了争夺猎场、牧区等发生冲突,也就是说。一方面群体内没有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却存在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解释两种不同的现象?

问题:群体内没有“为了我”的利益冲突,但群体之间,却存在“为了我们”的利益的冲突。

假设必须是“为了我”(个体)的利益才可称为“自私”。“为了我们”(群体)的利益就不能称为自私,或只能称为“无私”,那么。当现代社会的法西斯集团的个体成员为了其集团的利益而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的时候,(如小日本的神风队员)是不是也不能称这些法西斯分子是自私的呢?或者。还必须称他们为大公无私者呢?

用自私的相对性则能很好地解释上述现象,就个人与群体的利益关系而言。为了群体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这是无私的;就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言,这种个体的行为又是自私的。

不仅“为了我”是自私的,而且“为了我们”也可以是自私的。

正因为如此,才能够使用“集团私利”,“民族私利”这类概念。

如果上述分析站得住脚,那么,即便古代群体内完全没有个人私利,没有利益冲突(这个问题后面还将讨论),仅从群体间的利益冲突看,自私是古己有之,而并非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任何个人、集团同他人、另一集团的利益总是既具有现实的统一性,又具有现实的矛盾性。

之所以具有统一性,是由于任何个人或集团,在与他人、另外的集团合作时,具有比他们各自单独行动时获取更大利益的现实可能。进一步讲,获取更大利益的现实可能是建立在分工的优越性与整体力量大于部分力量的简单之和的客观基础之上的。

明了这一点,是理解自私何以能够导致人们合作,且可以达到既利己又利人(互惠)的客观效果的关键所在。

之所以具有矛盾性,在于人的**冲动、在于人的贪婪、在于相对人的**(生理的、社会的)财富、利益的稀少是常数,而且,这种生理的、社会的**不总是能被有效的抑制。所以,矛盾冲突不可避免。

圣雄甘地说:“按每个人的需要来说,东西是够用的,但按每个人的贪欲来说,就不够了。”他所说的“贪欲”就是指的以生理需要为基础的社会**的冲动。

例如:仅就个人的生理需要而言,每个人有几双鞋子穿,能够保护脚,便于行走,能够替换,鞋子是够了的,但如果穿鞋子是为了追求一种美的精神享受,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优越于他人,那就会像猴子国的马---科---斯夫人,拥有三千双鞋子仍嫌不足。

人的利益既具有统一性,那么,依据利益统一性的原则行事,从自己或该集团的利益要求出发,以利他作手段,最后达到利己的目的,兼具利己利他的客观效果的行为及指导这种行为产生的观念。笔者将其称为“合理自私”。

人的利益既具有矛盾性,那么。依据矛盾性原则行事,不仅从自己或该集团的利益要求出发。且以损害、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为手段,最后达到损人利己的效果的行为与指导这类行为产生的观念,笔者将其称为“恶性自私”。

人的利益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分。相应的,人的自私可分为“近自私”和“远自私”。为了个人或集团眼前利益的意识及行为,可称为近自私;与此相对,为了个人或集团长远利益的意识及行为,可视为远自私。

人之聪明、狡诈,人之利益关系的复杂,极重要的原因之一。即在于人能够为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

人追求最大的利益,但这个最大的利益是从整体、长远着眼的,而整体的、长远的最大利益的获取,往往需要以眼前、局部利益的牺牲为代价。

所谓“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欲取之以李,需先投之以桃”。为了利己,人可以先利他,为了损人利己。人亦可以先利他,这两类行为,从静态的意义上,从一个行为。甚至一系列行为看,都极易与“无私的利他”相混淆。

所以,远自私的概念。对于从动态的意义上把握理解人的利益关系,十分重要。

让大家看看“蛋糕理论”:就一个已经生产出来的蛋糕而言。必然是资本家分得愈多,工人分得愈少;反之。工人分得愈多,资本家分得愈少,这是任何人的意志都无法改变的。然而,这个定量蛋糕的分配能够引起生产下一个蛋糕的量的变化。

资本家在反复的实践中已经明了,如果在现有蛋糕的分配上,他分得太多,工人分得太少,那就会因为这次分配挫伤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下一个蛋糕可能生产得更小,这就意味着下一次蛋糕的分配,资本家如果不是比上次分得较少,至少很难分得更多。

相反,如果他这次分得相对少些,给工人分得相对多些,由于刺激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下一次蛋糕生产得更大,这样,工人可能比上次分得更多,资本家也分得更多。

人追求最大利益,资本家追求的是总产品的总利润,他懂得“一五得五”,但他更明白“二四得八”。

因此,与其说资本家是由自私变得不那么自私,勿宁说是由近自私变到了远自私。

当然,上述分析舍去了一些东西,实际情况远为复杂,但基本道理就是如此。那种认为工人与资本家的利益从根本上是对立的观点,只能就静态的意义上,即定量蛋糕的分配上说得通。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一系列蛋糕的分配上看,不如说工人与资本家的利益有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