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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又见故人(3 / 5)

作品:《天择

有道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只有洞悉这一刺真正奥秘的人,才知道这四个人同时刺出这样一枪的精妙之处。

战阵之道,首重配合,这四支长枪刺出来了以后,看起来有三支都是刺向的空处,只有迎面一枪对准了公孙敌的胸口刺了过去,但实际上的话这三支貌似刺空的长枪却是将公孙敌的闪避角度和逃遁路线都完全的封死了。

与此同时,更有三名刀盾兵一个翻滚上前,用盾牌护住了刺出长枪的军士的要害。

这些军士训练之严密,遇敌反应之奇速,可以说是已经堪称精锐了,只可惜他们遇到的不是别人,而是公孙敌!

公孙敌面对刺向自己胸膛的长枪,冷笑一声,居然是将胸口一挺,硬生生的顶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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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叫做枪乃百兵之祖,这绝对不是没有道理的。

枪这种东西简单省事,若是要图方便的话,竹子削出来尖头,就是最原始的竹枪,面对未着甲的人有足够的杀伤力,话说泥轰国就经常以竹枪为主力进行会战,传说中的武士以一敌十,以一敌百,往往就是建立在自己浑身甲胄,手持锋锐武士刀的基础上。

哪怕是军队当中的制式长枪,多半都是木杆加枪头的组合,在钢铁的产量还未饱和的状况下,打造一把钢刀用的钢铁,却是可以打造出十个枪头出来!而十个枪兵对一个刀兵,可以说用屁股都想得出来谁会赢。

并且枪的用法简单,无非就是一招前刺,训练军队起来也是很方便,战阵之上,一寸长一寸强,只要做到整齐划一,同时出枪,枪的杀伤力也是绝对不弱,说实话,被砍一刀在胸口和被捅一枪在胸口的后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前者顶多是重伤,后者多半就会当场毙命

不过,枪这种东西端的是称得上易学难精,用枪的人不知凡几,但用枪的高手整个历史算下来都是屈指可数,项羽,赵云,岳飞那非得是十分卓绝的天赋,还要加上日积月累的勤学苦练不可。

此时刺向公孙敌的这名枪兵,虽然已经是出关过几次,手中有了几条西戎牧奴的性命,但是,总共三场战斗的经验还远远不足令他应付公孙敌这种对手。

因此,面对公孙敌居然拿胸膛来硬顶自己长枪的做法,显然是出乎了这枪兵的意料之外,不过这厮也是十分凶横的,仅仅一愣之后,便猛咬牙加速刺出了这一枪。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这一枪根本就没有穿透了皮肉和肋骨,进而势如破竹突入胸腔的感觉,而仿佛是狠狠的刺在了一块庞大的钢铁上。

巨大的反震之力,一下子就令得这枪兵闷哼一声,双手虎口被撕扯出来了两寸长的裂口,鲜血横流,甚至连鲜红色的筋肉都看得清清楚楚的,这样一来的话。他自然是都把不住枪杆,倒飞了出去,撞飞了四五米名同僚,倒地昏迷不醒。

此时公孙敌胸口被刺中的地方,衣物什么的都翻卷了起来,却是露出来了里面一件黑沉沉的甲胄,看起来颇有些难看,可是被枪尖刺到的地方却是丝毫都没有破损,能在血煞之气充盈的战兵攻击下还能生效的,显然乃是一件罕见的宝物。

公孙敌顶翻了这名枪兵后。目标已经十分明确了,乃是要夺路而逃!